当人类打着主宰自然的旗号闯进可可西里后,可可西里的“原住民”快乐不再。
不法分子以可能丧命为代价来到无人区,他们背上扛着枪、手里捏着口袋、嘴里留出贪婪的口水,丧心病狂地对待这里一切可以给他们换来金钱的资源:捕捞卤虫、猎杀藏羚羊、采金、开矿……所有这一切活动都以疯狂的程度迅速扼杀了可可西里原有的纯净和宁静。
看到被盗猎者杀死后仍不能瞑目的藏羚羊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到美丽的盐湖由于民工对卤虫的过度捕捞而被严重污染,看到那些利欲熏心的人扬长而去,可可西里流泪了……
“戒指披肩”沙图什
沙图什披肩可以轻易穿过一个戒指,因此有“戒指披肩”之称
所有的藏羚羊绒只有一个最终目的地--印度北部的克什米尔,因为那是羊绒唯一的加工地点(有新的消息说,意大利也有了加工能力)。它们被织成一种名贵的手工艺品“沙图什”披肩,“hahtoosh”一词来自波斯语,“ah”意为皇帝,“oosh”则是羊绒,所以 “hahtoosh”意为“羊绒之王”。
Shahtoosh的历史很悠久。早在唐朝,玄奘和尚在他中亚和印度的游记中就提到过克什米尔出产一种极柔软的披肩。几个世纪以来,印度北部省份的母亲们有一种习俗,就是从女儿出生时起就开始为她存钱,以便在出嫁时买一条“沙图什”作为最珍贵的嫁妆。17世纪60年代,首先到达克什米尔的西方人弗兰克斯·白尼尔(Francois Bernier)第一次把 Shahtoosh介绍到欧洲。18世纪70年代羊毛披肩成为欧洲妇人的时髦服饰,越轻软越珍贵,Shahtoosh可以说是其中的极品。据说,拿破伦曾送了一条Shahtoosh给他的情妇约瑟芬,约瑟芬甚是喜爱,一下子又买了40条。一根Shahtoosh毛丝的直径是9-12微米,而一般山羊绒是14-17微米,极细的纤维决定了它极轻软的特性。传说, 用Shahtoosh包起一个鸽子蛋,就可以孵出小鸽子,另一种说法是这个蛋会被捂熟;据说织成的披肩可以轻易地穿过一个戒指,所以Shahtoosh披肩又有“戒指披肩”之称。 这些说法虽然有些夸张,但也反映了Shahtoosh不寻常的轻软和保暖性。
一条女士用的披肩长2米,宽1米,重100克。这是成品的重量,为了织成这样一条披肩要消耗300-400克生绒,而一头藏羚羊最多产绒150克,所以这条披肩是用三头藏羚羊的生命和无数人的辛勤劳动换来的。男士的披肩尺寸更大,有3米长,1.5 米宽,重250克,它甚至有自己专用的名称“图沙拉”(Doshala),披肩最常见的颜色是米色、灰色、咖啡色,白色是最罕见和珍贵的,而且多为男士用,藏羚羊绒中只有12-14%的绒是白色的,它们来自藏羚羊的胸部和腹部。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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