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升级,省计委决定组织实施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省“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结构调整这根主线,支持高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的同时,发挥政府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和宏观导向作用。通过高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二、计划框架
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各级财政、金融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旨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计划。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
1、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是将对促进新兴产业形成和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有重大影响,能在行业或地方经济发展中产生较强的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产业带动面宽的项目。“十五”时期,通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推进省高新技术规划中的重大工程、重点专项进程,为实现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2、高技术产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
是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的形成,扩大生产能力,提高技术层次,满足市场需求,而安排的大中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总体要求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计划框架,组织实施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要紧紧抓住三个重点:一是要围绕国民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和远景目标;二是要紧跟高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方向;三是要把握产业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有关项目的安排要体现以下要求:
1、宏观导向性。从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出发,通过项目的提出和实施,带动高技术产业成长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2、先进适用性。项目应在产业技术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并适合我省省情,符合国家技术发展方向,是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有重大影响。
3、经济预期性。项目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资源配置的实际效率和可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的。
4、公平竞争性。项目应在公开、公正、平等的竞争条件下产生,要通过竞争,提高项目决策、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机制创新性。项目实施应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创新,促使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证项目的投资效益。
6、资金多元性。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构建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后盾、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融资体系。
四、选项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制定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及重点方向指南和省制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2、项目所采用的科技成果要在本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较高水平,经有关单位认证(包括技术鉴定、成果证书、专利等)。
3、项目技术来源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技术,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等。
4、项目建设对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5、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投入占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资本金。
6、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能力,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五、安排原则
1、项目由省计委根据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负责审理和组织实施,各市计委及省有关部门协助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项目面向全社会,不受部门、归属及所有制限制,安徽省境内企业均具有申报资格。
3、项目择优确定,采用包括招投标、专家评审等方式,提高项目遴选的总体水平。
4、项目建设以企业为载体,鼓励企业引进科技要素,倡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紧密结合。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地方政府或部门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
六、审理程序
1、项目申报。各市计委、省有关部门根据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发出的相关文件及发布的公告等,组织承担单位和科技成果提供单位,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向省计委申报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各市计委、省有关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技术基础和产业发展需求,在符合选项条件的前提下,选择项目组织申报。
2、项目受理。省计委建立专家库,按科类随机聘请资深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省计委下发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知,并明确引导资金扶持方式和扶持力度。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省计委通知内容,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报告,由市计委、省有关部门按要求报省计委。
3、项目审批。省计委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评估报告。经省计委审核后,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批复,开展初步设计,及时组织开工。
4、高技术产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按省基本建设有关程序办理。
5、对需要省列入计划,但不需省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简化办理程序。
七、引导资金支持方式(略)
八、项目管理
1、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办理,总投资由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和建设期贷款利息三部分组成。
2、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需要组建项目法人的单位,应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尽快组建项目法人,以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项目实施中,省计委将对项目进度、资金到位、资金使用、组织管理、市场开拓、下一步计划安排等进行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步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4、每年3月和9月,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市计委或省有关部门向省计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作为省资金下达的参考依据。
5、市计委或省有关部门要协助作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及督察工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省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编写提纲
一、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三、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
四、项目后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主办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2-5880390 E-mail:tltbzs200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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