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投资政策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

发布时间:2007-09-21 14:3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告

2004年 第 26 号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联合修订,现予以发布。供各部门、各地区及有关机构开展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时参考使用。

  附件: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国家高技术产业政策[2004]版.doc

主办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2-5880390 E-mail:tltbzs2007@sina.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