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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状元——任亨泰

明朝状元——任亨泰

2007-11-05 14:58:19


    任亨泰,襄阳人。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廷试,明太祖朱元璋亲自阅卷,命擢为进士第一(即状元)。授官翰林修撰。

    亨泰任礼部尚书时,山东日照有一江伯儿,因母病,杀其三岁儿子祭祀泰山,祈祷苍天保佑其母病愈。有人将此事表奏朝廷,太祖大怒,认为江伯儿灭绝伦理,杖打一百,发往海南戍边,命亨泰表彰其孝行。亨泰坚持不同意。他说:“子女侍奉父母,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病,则谨其医药。卧冰割股,并非良法。至于杀子,更是违道伤生的事情。因此理应严加戒绝,不能听其所为,此事不在旌表之例。”

    他继礼部员外郎吴伯宗之后,出使安南。伯宗乃洪武四年状元,前后两状元出使安南,一时传为佳话,并称“吴任”。亨泰以礼部尚书出使安南,安南更是敬重。

    太祖重其学行,每呼“襄阳任”而不呼其名。后因买蛮人为奴婢,降为御史。不久,因事被罢官。所著诗文仅存出使安南诗稿6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