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兵地经济融合发展,更好地优化利用资源,加快伊犁河谷经济发展进程,2004年9月23日,伊犁州人民政府批准在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农四师伊丽新区。伊丽新区选址于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心部位,总面积3441亩,一期500亩作为起步区进行建设,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再分批实施。该区仅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入区项目以发展伊犁河谷优势主导产业为主。
伊丽新区管理机构由农四师和伊宁合作区双方共同组建,负责对入区企业的初审、管理、服务、协调、新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负责分期完成伊丽新区内主干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讯、宽带等基础设施“七通一平”的建设和拆迁补偿,达到项目入区的硬件要求,四师按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补偿征地实有发生费用5万元/亩出资(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此项费用从税收地方留成中(在税收征缴时即时返还)全额得到补贴,补贴返还完毕后,享受40%的分税政策(税收地方留成)。伊丽新区规划计划在6月底完成。
主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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