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解决好台商“投诉有门”的问题,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国务院台办经济局成立“台商投诉协调处”,现已开展工作。
“台商投诉协调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接受台商的投诉,做好分类、协调和咨询服务工作,依靠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为台商在投资、贸易、科技合作、金融、租赁、房地产、知识产权、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劳资关系及其它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纠纷进行协调,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