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
(2)属于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项目;
(3)属于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或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
(4)属于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项目;
(5)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
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任何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织织或者个人均不得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