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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08-04-02 10:43:4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兵团的台湾工作,完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台工作任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办下设宣传处(新闻处)、经贸交流处。(兵团台办传真电话:0991-2890517)

                        

    宣传处(新闻处)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文秘工作;组织、指导全兵团对台宣传(新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干部进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教育;负责全兵团台属工作;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991-2890529)

                        

    经贸交流处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兵团对台经济工作,做好对台资企业的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台资企业的经济纠纷并提供服务;协调和管理兵团与台湾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处理兵团与台湾人员往来及衍生的问题;协调和管理兵台间的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办公室电话:0991-2890515)

主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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