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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八红旗手”--鞠爱华

发布时间:2008-05-07 15:43:18

2007年11月1日

    鞠爱华:女,38岁,农二师二十二团五连职工。

    1999年,团场实行生产资料费用自理,身体单薄的鞠爱华承包了350亩土地。从此,她早出晚归泡在地里,观察作物生长情况,坚持科学种植。凭着坚定执著、大胆创新的精神,她走上了种田致富的道路。

    富裕后的鞠爱华乐于助人,不图回报,以真诚换真心,成为当地的致富带头人。在她的感召下,更多先富起来的职工和贫困职工结成帮扶对子,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她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主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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