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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台办聘请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08-05-29 09:35:05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台商、台胞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4月22日,市台办与张盈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聘请该所为法律顾问单位。这是市台办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张盈律师事务所将对市台办有关工作进行法律咨询,对涉台案件提出分析意见和解决方案,就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将对我市对台工作系统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张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该所秉持“尊法、敬业、诚信、高效”的所训,为各界提供服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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