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台海瞭望

发挥对台优势 深化汕台经贸交流合作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

发布时间:2009-10-15 16:12:39

中共汕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柯声毅

 

汕头是环珠三角、海峡西岸的重要城市,也是广东省距离台湾最近的城市。汕头与台湾具有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商缘相联等方面的历史情结和现实联系。发挥对台优势,主动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深化汕头与台湾的经贸交流合作,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粤东地区现场会和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市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实现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大三通”使两岸关系面临大交流、大合作、大融合、大发展的崭新局面,两岸间的经贸文化交流与联系更为频繁、更为密切、更为广泛、更为便利。我市切实把握重要发展机遇,在更高层次上科学谋划和积极推进汕台经贸合作,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汕头东临海西经济区,西接珠三角,因为具有相近的人文禀赋与产业基础,向东可争取承接台湾的产业转移,向西则可依托日益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港澳及珠三角,融入珠三角“两小时经济圈”。优越的区位条件,加上不可多得的海岸线、深水港资源,汕头不仅可以和珠三角形成互补的态势,更具备整合粤东地区资源禀赋成为广东另一个经济发展重要节点的资质条件。去年两岸实现“大三通”、汕台实现海上直航后,汕头对台优势及由此带来的经济效应正逐步显现。从地理上看,汕头是广东距离台湾最近的地区,汕台实现直航后,将使汕头、粤东乃至赣南、闽西南地区的输台货物可以不经第三地直达对岸,随之而来的是更加畅通的资金流动和更优化的资源配置;从与台湾、闽南的关系来看,汕头与之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商缘相联;从经贸合作来看,汕头也是台商最早投资大陆的区域之一,人员往来密切,有着深厚的合作基础。

前不久召开的粤东地区现场会和工作会议上,省委汪洋书记指出,粤东地区是国家沿海经济带的重要一环,是我省的重要一翼,承担着连接珠三角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作用,粤东的振兴发展,关系着全省发展的大局;汕头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选择,有利于粤东四市加快经济战略性调整,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有利于四市优化整合资源,防止恶性竞争,推动粤东经济一体化进程,壮大整体实力,提高区域竞争力;有利于形成合力,增强海内外潮汕人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共同建设好美丽的大粤东。这使我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了汕头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和粤东实现“五年大变化”的重大意义,成为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五年大变化”乃至“十年大发展”新胜利的行动纲领。此外,汪洋书记在今年有关会议上提出,“推动粤东地区建设成为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创造条件使粤东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支持汕头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等,为深化汕台经贸交流合作,开创新形势下汕头对台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树立了更高的标杆,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市从全省发展大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汕头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和实现“五年大变化”的重大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委、市政府对主动融入海西,加快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等工作高度重视。市委黄志光书记认为这是我市实现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目标至关重要的一项举措,多次专门主持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加快工作力度,积极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握发展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主动融入珠三角改革发展、主动融入粤港澳紧密合作、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要求,以及黄志光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汕头经济特区、港口、对台、侨乡、海洋等综合优势,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强势推进,在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开拓汕台经贸交流合作新局面,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上取得了新突破。目前,汕头纳入国家海西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规划获得积极进展。发展与海西各城市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成为汕头在新一轮发展中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全力推进。汕台直航逐步展开,今年1月18日,汕头港与台湾高雄港开通直航货运班轮;5月6日,广东省第一条对台邮轮“亚洲之星”以特案形式从汕头港起航承运游客赴台旅游;我市船务公司在广东率先取得对台直航经营散货运输资格;积极申报对台定期客运航班;争取对台空中客运直航加快步伐等,逐步构建起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及人员往来的海上便捷通道。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步伐,汕头台湾产业园区全力推进,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汕头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对台农业合作平台正在加快规划建设中,融入海西地区高等级公路、铁路规划,加快港区、港口的开发建设进度加快,汕头建设区域性交通航运中心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汕头机场对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地区航空公司外籍飞机开放申报工作已获批准,保税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对台工作品牌效应逐步显现,上级台办及有关部门对我市对台工作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等。这些都为汕头市主动融入海西、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实验区、推动汕头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按照“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总体要求,围绕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力发展汕头与台湾的经济文化关系的工作重点,加快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努力将汕头建设成为海西经济区与珠三角地区对接的重要节点,努力构建广东省扩大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和重要通道。

第一,继续争取纳入海峡西岸经济区范围及相关重点发展规划,力争上级在对台经贸合作方面给予我市更大的政策支持。继续全力争取国家发改委在组织编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时,将汕头纳入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明确汕头作为海西南翼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积极跟进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争取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配套便利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港口、铁路、高速公路、水利、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与能源战略性产业项目布局、投资上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我市其他具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申报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争取省对我市发展对台经贸合作给予全方位支持等。

第二,全力推动汕头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一是按照“三个主动融入”的要求,全力承接珠三角港澳台资产业转移,强化对台经贸功能,努力在海峡两岸不断升温的经贸往来中占得先机。二是争取省委、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在进一步落实对台经贸合作、鼓励台商投资“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的基础上,有步骤地让一些带有探索性的经济贸易合作议题,在“试验区”框架内、尤其是在汕台经贸合作的范围内先行先试,发挥政策试验的功能。通过“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的运行,在台湾与粤东、汕头建立经济联系机制,更好地协调经济政策,逐步建立和形成统一的市场,实现产业融合、功能融合、制度融合,从而在深层次上提高两岸经济合作水平。三是学习借鉴福州(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对台特区”的改革发展实践,充分发挥南澳岛与平潭岛极为相似的区位、人文等条件,并结合南澳正在创建的广东省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综合试验示范区,整合对台优势资源,争取得到省委省政府支持,设立汕头(南澳)综合试验区,试行特殊海关监管政策,使之成为我市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的重要窗口。

第三,全力推动汕台直航可持续发展。一是推动汕头海上定期货运班轮发展。加大对汕台直航航线的推介力度,宣传推介汕台直航的优越性和企业受惠的具体事项,拓展腹地,争取货源。积极邀请台湾港航界、台塑企业和物流企业等台商来汕考察,进一步动员台商、台湾各界尤其是港航企业界开拓商机。组织汕头港航企业和物流企业与台湾港航企业和高雄的物流企业对接,承揽货物,充分发挥高雄港中转省时省钱的优势,促进转口贸易发展。二是积极谋划和推动汕头对台海上散货直航,重点促成砂石对台出口工作。三是强化汕头区位优势和辐射作用,发掘进出口货源。组织海关、检验检疫、港口等部门认真研究“无水港”的服务模式,开拓汕头港腹地货源,探索逐步把业务延伸到企业所在地,把可以在企业所在地办理从汕头海运出口的手续就地办妥,方便企业,吸纳腹地货源从汕头港出口。四是进一步改善进出口通关环境,加大对台航线扶持。探索对海运出口货物接受申报和查验放行时间与陆运相同,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财政、税务、港口等部门要进一步研究优惠措施和便捷手续,吸引陆运至异地出口的企业转本地海运出口。五是申报对台海上定期客运航班,尽快实现汕头与台湾空中直航。

第四,全力构建汕台经贸合作的有效载体。一是加快汕头台湾产业园建设。重点引进台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工塑料等先进工业项目,争取省批准将汕头台湾产业园列入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成为链条完善、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一流、管理先进的产业转移园区,成为汕头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的核心载体。二是加快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建设。抓紧做好园区总体规划的完善、修订工作;积极争取今年得到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抓紧启动部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开展园区招商等工作,力争把创业园建设成为名、优、特、新农业品种引进、试验和生产示范、高新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开发、农产品出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经济园区。三是加快台湾农产品交易中心规划建设,加强宣传和招商活动,努力打造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展示、推介和销售服务的新平台。

第五,全力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全力办好闽粤赣十三市党政领导第十四次联席会议暨2009年汕头招商引资经贸活动,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加快发展重中之重的工作,积极吸引台资、侨资、外资和内资,争取更多项目在招商引资经贸活动中签约、开工和投产。同时,要以此为契机,邀请今年我市三次赴台经贸考察重点走访的企业集团、政商界代表等莅汕参加活动,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承接台商产业转移,特别是重点跟踪落实今年来我市三次赴台经贸考察活动有意向的投资项目。二是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定期组织对台招商小分队,以产业招商、园区招商等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赴台湾及台商投资集中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三是促进产业配套促集聚。要全力吸引台湾企业集团来汕投资,并开展配套协作服务,帮助台湾企业集团落户招引配套厂商,出台政策鼓励本地民营企业等设法加入台湾企业集团的生产体系。四是加强与台湾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建立经常性的定期会晤互访机制,推动汕台两地同业组织的交流互动,同时积极发挥在汕台商和台商协会的作用,建立起汕台经济交流合作的重要桥梁。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全力将汕头建设成为海西区域南翼的重要交通枢纽。一是突出抓好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争取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站段增建第二线及厦深铁路进汕头站联络线今年内开工并与厦深铁路同步建成同时投入使用;争取阜鹰汕铁路规划建设、广梅汕铁路汕头段增建二线并延伸到广澳深水港区,列入国家铁路网建设;构建粤东、赣东南乃至我国中部地区以汕头港为出海口的铁路大通道;加快汕揭高速公路建设并尽快连接上沈海高速汕汾段,打通粤东的出省快速通道。二是大力推进深水大港建设。推动广澳港区今年通过国家口岸验收实现正式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临海型工业和国际远洋贸易、对台贸易。推动海门港区打造成为粤东沿海能源基地。同时,尽快将汕头保税区转型为综合保税区,加快保区港联动建设,实现整合资源、功能叠加、发挥特殊经济区域的政策效应。

第七,全力拓展区域合作新空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是仿效“厦漳泉龙”城市联盟的做法,推进粤东四市的战略联盟,构筑区域空间与功能一体化的粤东城镇群,提高粤东城镇群在我国东南沿海,特别是海峡西岸地区的竞争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协作区协调机制,抓住闽粤赣十三市党政领导第十四次联席会议在我市举办的契机,突出对台主题,精心筹备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推进海西区域内部和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三是深入挖掘汕头作为海西经济区“延伸两翼、对接两洲”重要节点的潜在优势,积极发挥海西南翼重要中心城市的作用,充分利用特区优势,在惠台政策、往来通道、以产业对接为主的经贸互动、农业合作、旅游对接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将汕头建成我省扩大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和重要通道,建成海西经济区与珠三角地区对接的“桥头堡”。

第八,全力拓展汕台社会文化交流的深度与广度。一是打造南澳对台品牌、潮汕旅游美食文化对台交流品牌、潮汕民间艺术对台交流品牌、兰花对台交流品牌等四大对台文化交流品牌,争取国台办、省台办大型涉台经贸文化活动项目在汕举办。二是重点办好“南澳论坛”,使之成为今年11月汕头招商引资经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构筑两岸工商企业界、学术界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三是促进汕台两地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少年、妇女、民间团体以及行业协会等的交流互访,增进互相了解。四是抓住汕台两地“妈祖”和“三山国王”信仰历史渊源深厚的有利条件,以宗亲文化、民间信仰为纽带,邀请台湾“妈祖”和“三山国王”信众来汕头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五是加强汕台旅游文化交流,促进两岸客源互送、资源共享,推动与海峡西岸各城市的旅游合作等。突出特色,构建交流平台,打造精品交流项目,以文化促经贸,为深化汕台经贸文化交流,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服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邮箱:gdtb2020@163.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