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部署;拟定全市对台工作规划,研究全市对台工作、涉台事务的相关政策。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各部门和县(市)区贯彻落实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它群众团体在重点人士及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贸易工作,统筹协调涉台事务。
(四)统筹协调和管理与台湾文化、科技、教育、体育、宗教等领域的交流,负责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项事务的管理。
(五)负责管理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报道;负责台湾记者来鞍山采访和市内记者赴台采访,从事新闻交流活动的审批承办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工作的具体事务。
(七)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和建议。
(八)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涉台活动,处理涉台事件。
(九)承担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鞍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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