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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阻清丈事件

发布时间:2010-10-14 16:43:12
    

    民国初期,东北地方当局继清末大量招民开垦之后,又设立专门机构清丈土地,强迫佃户壮丁交纳地价,在清丈过程中,对贫苦农民“以少丈多”,对富有者往往“以多丈少”,清丈大员下去还任意需索,毫无顾忌,不断激起农民的反清丈斗争。1915年新民县人民首先揭开反清丈斗争的战幕,抗阻清丈最典型、最激烈的是海城县四方台等屯壮丁、佃户的斗争。

    1915年4月22日,领导这次斗争的四方台佃户王洪库、张学许、张铭,后双台子佃户姜兴周、姜起洪、姜延太等人在一块秘密商议,抗阻清丈清王公的庄田,反对强迫佃户、壮丁交纳地价,数千民众与海城县派来的警察发生冲突,互相开枪射击。24日,海城县知事廷瑞被迫亲自到四方台进行所谓的开导,并答应无钱可缓交,各佃户仍坚持不让,县知事廷瑞无可奈何,30日将情况上报奉天省巡按使处理,各地抗清丈斗争更加激烈和普遍,遍及东北三省,迫使其终结。但是,斗争的胜利是暂时,第二年又开始清丈地亩,受到斗争锻炼的民众,又掀起了反清丈斗争。

来源:中国鞍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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