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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出台信贷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1-05-31 16:32:06

为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新干县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不断拓展贷款业务,增加有效信贷投入,近日出台了《2011年扩大金融信贷考核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对年末年度贷款净增额达到3000万元的行(社),年度贷款净增额,按0.2‰给予奖励;年度贷款净增额的增量部分,按1‰给予奖励。县人民银行按各金融机构所得奖金总额的10%予以奖励,县银监办按各金融机构所得奖金总额的2%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划拨至县人民银行,再由县人民银行按奖励办法分配至各行(社)。对县外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根据各金融机构(包括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工作贡献的大小,由县政府酌情给予奖励。(新干台办)

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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