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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1 13:35:02

  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赣州被纳入海峡西岸(以下简称“海西”)经济区的发展范围。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对接,推进我市融入海西经济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融入海西经济区的意义。海西经济区有望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对赣州将是一个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加快我市融入海西经济区,有利于向上争取更大的支持,有利于承接闽台产业转移,有利于加快构建特大城市、推进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参与海西的交流合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快融入海西经济区步伐。

  (二)明确目标定位。把握发展机遇,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海西经济区的重点城市、江西融入海西经济区的示范城市;中国内地入闽的重要交通枢纽、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世界知名的稀土磁性材料及永磁材料基地、钨硬质合金及刀钻具基地、闽台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对台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海西文化旅游的首选地、生态旅游的必选地。

  二、加强规划引导,实现超前对接

  (三)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争取将赣州纳入海西产业发展及大交通、大物流、大旅游等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四)将融入海西经济区纳入“十二五”规划。在编制我市“十二五”规划时,充分考虑周边发展态势、国家促进海西区域发展的扶持政策、重大项目支持等诸多因素,把握与海西共同发展的机遇,体现“快发展、高增长、跨越式”的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五)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其他城市在基础设施、工业、农业、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规划中的沟通协作,超前衔接。各县(市、区)尤其是赣闽产业承接走廊沿线县(市)根据全市产业规划,制定各自的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统一布局,县(市、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承接有序、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果业局、市旅游局]

  三、健全体制机制,实现无缝对接

  (六)积极争取成为平等共享“海西政策”的主体。争取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和项目投入力度,参照海西经济区内闽江、九龙江等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建立 “贡江源”、 “章江源”、 “东江源”流域治理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七)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认真研究国家、福建省和海西经济区其他城市出台的推进海西经济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及时完善我市的相关政策。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与海西经济区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加强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十大体系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合作办、市信息办)

  (八)共建矿产资源开发和储备体系。建立赣州与龙岩、三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区域联运机制,实现对稀土、钨等矿产资源的同步整顿和规范;共建稀有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同步控制稀土、钨等保护性矿种的开采总量。(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国土局、市矿管局)

  四、完善基础设施,落实载体对接

  (九)加快入闽交通立体网络建设。铁路方面,尽快开工建设厦门——昆明高速铁路(赣龙铁路复线)、鹰瑞汕铁路,加快昌吉赣城际快速铁路的建设步伐。高速公路方面,尽快开工建设厦蓉高速隘岭——瑞金、赣州——崇义段;加快泉南、大广、济广等高速公路在我市境内的建设步伐;争取福建武平——安远高速公路列入建设规划并早日开工;加密我市县际高速公路网。航空方面,加快航线开发,争取开通赣州——台北(高雄)直达航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铁路办)

  (十)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争取国家把赣州市中心城区作为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作为海西经济区的重要支撑腹地。按照国际一流水平和海西重点城市、特大城市标准,加快“六大片区”建设步伐。争取国务院批准我市为较大的市,享有地方人大立法权。开展南康、赣县撤县(市)设区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六大片区指挥部、市法制办、市民政局)

  (十一)完善口岸服务功能。加快赣州“无水港”、瑞金口岸作业区等项目建设。完善赣州铁路口岸作业区基础设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厦门设立口岸办事机构,建立赣州和厦门两地口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定期交流、通关协作机制。出台铁海联运的扶持政策,做大做强“赣州——厦门” 铁海联运业务。积极探索“空海联运”、“公海联运”模式,实现与海西通关便捷的“大通关”格局。(责任单位:瑞金市政府、市口岸办、赣州海关、赣州检验检疫局)

  五、打造承接平台,夯实对接基础

  (十二)加快建设赣闽产业承接走廊。加快建设“台湾工业园”、“台商创业园”等园区,连同赣瑞高速沿线的赣县、于都、瑞金等工业园区,作为承接闽台地区产业转移的主平台。(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赣县政府、于都县政府、瑞金市政府)

  (十三)加速工业园扩容升级。将赣县工业园作为市属工业园,扩园增容,完善规划。加快赣州开发区和瑞金工业园、沙河工业园的升格。(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赣州开发区管委会、章贡区政府、瑞金市政府)

  六、加快产业对接,促进产业升级

  (十四)重点围绕三大集群、六大主导产业展开对接。发挥钨、稀土、萤石、岩盐等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完善产业配套。强化与海西经济区产业结构的协调,突出抓好闽台地区产业转移的承接,积极引进闽台地区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资源导向型和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努力做好新兴产业的对接。与闽台企业开展技术合作,重点介入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环保等产业,在高新技术项目引进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中心城区建设一批连接赣闽的现代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积极推动台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赣州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赣州金融企业。(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办)

  (十六)加快与闽台地区的农业合作。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为发展农业合作提供集结土地。重点建设对台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台湾农业技术和新品种推广中心以及台湾农民创业园等项目,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果业局)

  (十七)发挥人文地缘优势,加快旅游业发展。大力宣传我市客家文化、红土地文化、堪舆文化、阳明文化等特色文化和“客家摇篮、江南宋城、红色故都、生态赣州”旅游品牌,加快旅游“六要素”建设,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其他城市的合作,整合资源,共同打造大客家旅游、红色旅游、绿色生态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争取获得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证件的审批权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组团资格。(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台办)

  (十八)加强科技合作,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与厦门大学等高校院所的交流合作,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合作联盟、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采取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研发、推广一批科研成果,实施一批科技专项。建立与闽台文化产业合作机制,发挥客家文化连接闽台地区的纽带作用,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图书发行、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文化产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科技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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