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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称号 ------铜陵县同时获省文明县城称号

发布时间:2011-11-10 11:04:46

  记者11月8日从市双创办获悉,三年一评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已评出,铜陵市等10个城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称号,这是我市第二次获得该称号;铜陵县等24个县城被授予“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城”称号;1186家单位被授予“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我市有64家单位入列。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理念,奋力履行让城市更靓丽、让市民更幸福的宗旨,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实施“惠民、便民、育民、亲民”四大工程,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呈现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蓬勃发展的喜人局面。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立足弘扬典型,以典型示范为切入点引领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着力点夯实公民思想基础、以“讲文明、树新风”等系列道德实践活动为立足点促进公民道德养成,掀起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高潮;立足夯实基础、齐头并进,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工作,开创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积极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格局,形成了“三养、三帮、三辩”的渐进式德育教育模式,取得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成效等。

  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  李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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