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优势,努力推进开封对台工作再上新台阶
开封市台办
近年来,全市各级台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台办的指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台湾局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对台方针政策和胡锦涛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省台办每年的对台工作要点为依据,以做台湾人民工作为重心,坚决反对、遏制“台独”等任何分裂图谋。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对台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不断增强吸引台资的能力
近年来,全市各级台办以中央制定的“积极主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对台经济工作原则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我市独特优势,利用各种渠道吸引更多的台商和工商团体来汴投资考察,提升和扩大了台商来我市投资兴业的质量与规模。一是积极配合市政府搞好各类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活动,加大吸引台资力度。充分发挥我市对台工作资源优势,精心筹措,利用重大节、会时机邀请了在经济上有实力的岛内的财团和来我市投资考察。坚持“抓大放小、稳中求进”的对台经济工作发展要求,积极向台商介绍我市的投资环境、招商项目和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吸引台湾大企业、大财团以及支柱型产业和上市公司来我市投资。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打造台商投资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实现开封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战略,市台办紧紧抓住沿海台商向内陆转移的有利时机,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尽力为台商投资提供便利,提升引进台资能力。三是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实施细则》及我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维护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净化投资环境,在扶持老台商,吸引新台商工作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从2008年年初开始,积极协助台资企业做好增资扩大再生产的有关基础性工作。四是跟踪调查重点台资企业,促其健康快速发展。经常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和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深入全市台资企业,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解疑释惑,并通过有关部门解决其难点、疑点问题。
二、充分发挥文缘、人缘、地缘优势,积极推动对台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我市具有历史文化的特殊优势,对外知名度较高,对台交流及涉台接待工作任务日渐加重。市台办在对台交流工作中尽最大努力与台湾建立多渠道联系,创造面对面的沟通机会,增加了解,增进共识,真正收到争取台湾民心的效果。一是以“根”文化为精神纽带,凝聚台胞思想感情,增强台湾人民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向心力。近几年来,来我市交流的大型团队逐年上升,交流领域进一步拓展,团队规模不断扩大。我办和有关单位主体意识明确,活动方案周密,部门协调到位,服务热情周到,应急预案筹划在前,使交流活动的内涵和“根”意识融于台胞的思想深处。二是展示我市历史文化精粹,着力扩大在台湾的影响。在每次的交流交往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为宣传开封历史文化精粹,扩大对台影响的一项要务认真安排部署,专门召开协调会议,各有关单位行动迅速,工作到位,保证了交流、采访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了理想效果。三是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台湾经济、文化、科技、卫生等团队、团组参访接待任务。我办努力克服人员少、经费短缺的困扰,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组织实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保证了万无一失。
(一)岛内知名人士来汴交流增多。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吴伯雄,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等社会名流来汴参访,在接待和交流的工作中,我们注重突出中原历史文化和地方文化特色,通过对接待工作的周密安排和精心组织,使台湾客人在领略中原秀丽风光的同时,充分感受中华文化和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增强了作为中华民族儿女的自豪感和对祖国大陆的向心力。
(二)汴台之间的经贸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前几年来我市投资的台商多是一些小企业,投资规模小,而且很分散,影响力也较小。从近几年来看,到我市考察投资项目的台商势头强劲,投资规模逐渐加大,领域涉及农业、电子科技、汽车零部件制造、钢结构等。
(三)新闻媒体越来越关注开封,热衷到我市采访或考察。近几年来,通过台湾各大媒体对我市的实地采访,达到了增进了解、增加共识、联络感情、加深友谊的目的,也为大力宣传中原文化,提高开封在岛内知名度提供了良好契机。
三、积极有效地开展对台宣传工作
按照中央台办有关对台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一是加强与岛内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利用岛内媒体为我宣传,增强了对台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有力配合了反“台独”斗争,收到了良好效果。每年的“黄帝故里拜祖大典”过后,台湾媒体纷纷而至我市考察采访,从而为台湾人民了解开封、认识开封,提高开封在岛内的知名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媒体记者和参访考察团队的亲历亲为,感受开封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真正向台湾各界宣传和推介了开封。近年来,在省台办的安排下,接待和组织了迎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广播中心、台湾中天电视台、TVBS电视台、根在中原大型采访团等多家媒体来我市采访,通过搜集的翔实素材、丰富的资料,精心后期节目制作,实现在台湾刊、播出,全面反映了开封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有效地扩大了开封在岛内的影响。同时向来汴参观考察、祭祖、进行文化、科技、卫生等领域交流的台胞,赠送《古都开封》画册、《开封投资指南》、《开放的开封欢迎您》光碟等各类宣传资料,向台湾同胞展示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开封新形象。二是主动开辟对台宣传工作新领域,深层次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做好“寻根、育根、培根”工作。通过实地采访,让媒体记者耳闻目睹开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真实情况,也通过他们客观真实地报道,达到宣传的作用和目的。
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稳妥处理有关涉台事务
立足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台办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精神。针对近几年汴台两地人员往来频繁、各项交流和经贸活动日益增多的实际,力求避免涉台突发事件对两岸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做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一)每年年初,我办组织各县、区台办主任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在广泛征求各县区台办意见的基础上下发当年对台工作安排意见,让他们工作有章可循,明确工作原则,增强预防和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的责任心,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二)在受理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工作中,坚持来信必回,来电必接,来访必答。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树立了市台办在广大台胞心目中及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及时对各县、区台办主任、主管对台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的通信录进行登记造册和更新,保证了通信联络畅通,为及时反馈信息,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奠定基础。
(四)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台商投诉案件处理情况通报机制和上报机制,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地区本部门台商投诉案件的数量和处理进度,提高反馈率。对具有代表性和造成不良影响的大案、要案、积案和久拖不决的个案,领导亲自跟踪督办,责成有关方面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