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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可申请医保安置 报销仍需回津办理

发布时间:2012-08-17 10:50:56

  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杨旸  即时播报  常女士是天津人,于2005年办理了退休,一直享受天津职工退休后的福利。常女士的儿子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常女士放心不下儿子,故现在长期在上海与儿子共同居住,但是在外地不能直接享受医保政策,令老人就医报销十分麻烦。

  网上帮办了解到,目前社保体系并未实现全国统筹,对这类人员只能通过特殊的异地安置手续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如果常女士希望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就需要退休后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申请退休异地安置。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因天津市所发放的医保卡暂无异地刷卡功能,即市区的参保人只能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刷卡买药或看病,所以常女士申请了医保异地安置后,也需要全额垫付费用,再将就诊票据交回天津,扣除门槛费后,按照就诊医院等级进行部分报销。

  提出医保异地安置申请的人员,需提前指定安置地医院,确定异地就医医院后,除转诊转院外,参保人员只能在所备案医院就诊。如果定点医院需要变更,则必须重新登记,同时交回原备案表。

  天津市居民申请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时,需要准备材料《天津市基本医疗异地安置人员登记名册》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天津市基本医疗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社保章等。市民长期居住外地,办理时需提交异地亲属的户口证明、本人长期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内容,申请人可向社保中心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另外,在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时需要注意,手续办好后,在原所在地的医保福利就中止了。因此,老人如果要返回医保所在地长期居住,需要再次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停止医保异地安置,以便回来继续享受医保医疗。

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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