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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促进会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2-08-28 02:51:02

  答:

  (一)加强同赞成本会宗旨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促进粤台各项交流;

  (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项交流活动;承担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按有关涉台法律法规经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协助我省团组入台和到国外进行学习考察交流,加强与海外台湾同胞及友好人士的联系与交流,加强与兄弟省市、港、澳及国外民间组织的联系与友好交流;邀请台湾各界人士和民间团体到我省参观考察,开展各种交流活动;

  (四)为推动海峡两岸各项交流的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法律、商务、咨询等服务;

  (五)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台胞、台商对我省经济科技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台湾同胞排忧解难;

  (六)开展与台湾从事两岸交流、交往活动的民间团体和个人的联谊工作。举办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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