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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是一个怎样的组织?

发布时间:2012-09-28 02:49:58

  答: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原名广东省粤台交流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于2002年成立,主管部门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促进会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是由我省与粤台交流的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目前会员包括广东省台办各处负责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台办主任、22家台资企业协会会长、促进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台商代表。促进会会长由广东省政协领导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会长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促进会下设秘书处。根据会务发展和海峡两岸交流项目的需要,目前,促进会已组建了农业委员会、妇女委员会。2008年9月1日成立农业委员会,创会会长为促进会原副会长张国祥(已于2009年去世),现任会长为促进会理事林炳煌。 2015年12月28日,成立妇女委员会,创会会长为促进会理事林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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