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1-1976) 湖北江陵人。号怀九。1904年毕业于武昌两湖书院,以公费赴日本留学,初入宏文书院,后转入法政大学攻法律。1905年由时功久介绍加入同盟会,1907年学成回国,朝考二等,以按察司经历补用。历任广济中学堂堂长、武昌公立法政学堂监督、武昌私立法政学堂及法官养成所教习、荆州府中学堂堂长。1911年任武昌军政司法部长。1924年任湖北法科大学校长。1924年,国民党改组,孙中山亲自提名张知本为中央委员。1928年任湖北省政府主席。l933年当选立法委员,并主持《五五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抗战后到重庆,任重庆行政法院院长,还兼任了朝阳学院院长。 1949年去台湾。l950年任“总统府国策顾问”,1960年任“总统府资政”,1962年兼任“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76年8月l5日病逝。著有《宪法论》、《宪政要论》、《法学通论》、《社会法律学》等;译着有《民事证据论》、《土地公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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