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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经验推动广东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2013-03-19 15:31:00

  ——广东水利考察团赴台考察有感

  广东省水利学会

  为借鉴台湾水利   资源建设和利用的经验,加快推进我省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进一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有关措施,2012年11月9日至16日,广东水利考察团一行11人赴台湾对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进行考察。考察团先后拜会了台北水源政策与居民权益维护促进会(简称水权会)等4家相关单位,实地考察了乌山头水库及其灌溉水量监测工程等水利设施及工程,通过与有关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专家进行座谈、探讨与交流,加深了对台湾地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了解和认识,转变了观念,开拓了视野,看到了不足,得到了启发。

  一、台湾自然地理概况对农田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的管理利用提出高要求

  台湾是中国第一大岛屿,面积3.6万平方公里,属亚热带海岛型气候,因受大陆气流的影响,高温多雨,多年平均降雨量2535毫米,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降雨量分布自中部山地向两边递减,山区最大年降雨量高达6000~7000毫米,降雨量东部大于西部,西南海岸最低(年降雨量1500毫米)。岛上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共有129条,均发源于中央山脉,呈辐射状向东西分流入海。受地形限制,河流流域面积小、河道短、比降大、年内流量变化悬殊,为典型的山区性河流。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台湾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台风袭击多,暴雨强度大,且常有地震灾害等。据统计,在西北太平洋及中国南海一带,平均每年有23~24个台风生成。台湾位于台风路径的要冲,平均每年受到台风的影响和侵袭次数有3~4次之多,台风带来的暴雨,造成严重洪涝灾害。自然环境要求台湾加强水利资源建设和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二、台湾农田水利灌溉及水资源保护的主要做法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台湾农田水利灌溉及水资保护现状,考察团先后拜会了台北水源政策与居民权益维护促进会(简称水权会)、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嘉南农田水会、乌山头水库灌溉水量监测站等单位,实地考察了乌山头水库及其灌溉水量监测工程、知本圳沉沙设施以及日月潭水资源生态保护区等水利工程和设施。

  考察团在拜会水权会时,与水权会及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相关技术专家对水资源保护理念、立法与执法、水质水量监测、防汛防风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该水资源保护区在辖区内实行综合审批、综合巡查管理,如在水资源保护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房屋建筑等相关审批事项,均由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统一审批许可;对辖区内违反规定破坏水资源事件,进行取证调查,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积极支持水权会开展工作,通过水权会维护水源保护区内民众的合法权益,减少或化解民众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冲突。注重水资源保护宣传及普法教育,提高民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辖区内较少发生涉水违法事件。

    考察团在拜会嘉南农田水会时,重点对农田水利灌溉的有关节水技术、分水方案、财务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通过交流了解到,台湾地区注重灌区设施设备管养经费的落实,后期管养工作到位,保证了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效能的发挥。

  考察团还实地参观考察了乌山头水库及水量监测工程、知本圳沉沙设施等水利工程及设施及日月潭水资源生态保护区。通过考察交流,发现台湾在水资源保护及农田水利灌溉管理方面注重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水资源保护区的规划管理,注重事前审批,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后果;二是注重普法宣传教育,民众守法意识、环保意识、节水意识较强;三是注重水资源保护设施、农田水利灌溉设施管养维护,充分发挥相关设施的效能;四是注重丰富水利工程的文化内涵,开发水利风景区,宣传水资源节约保护的重要性。

  三、几点启示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分析台湾地区在水资源保护、农田水利灌溉管养维护的做法与经验,结合我省水利工作的实际情况,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转变治水理念。

  台湾地区坚持“保护优先”的治水理念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台北水源特定区建立之初,就将水资源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逐步将改善水质向改善生态系统转变,不仅致力于水污染的防治,而且更加注重保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相比较,我省各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由于这些年来经济发展较快,水资源利用方面经历了“先开发、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曲折过程,水生态环境的恶化让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在今后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必须将“合理开发、保护优先”的管水治水理念深入人心。

  (二)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注重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台湾地区是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但十分重视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公民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较高。考察团一路走来,在宾馆、公寓及许多公共场所,都可以看见“节约用水”、“节约资源”等警示牌。从我省来看,由于降雨较丰沛,河流众多,“水多”的观念普遍存在,水资源保护问题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要做好我省的水资源保护工作,需要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让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民众的自觉行动。

  (三)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法,确保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措施的真正落实,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台湾地区不论是个人、企业,还是政府机构,只要违反了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都要受到严肃查处。健全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执法保障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在水资源管理方面,2012年1月,国务院以国发〔2012〕3号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为积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省率先出台了《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到《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基本形成了具有广东特色的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为规范各项水事活动提供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依据。在今后的水资源管理过程中,要进一步以落实法律法规为抓手,注重流域涉水事务的统一协调管理,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真正落实。

  (四)做好农田水利灌溉工作必须“建管并重”,养护管理好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充分发挥其效能效力。

  台湾地区在水利设施的后期维护管理方面比较到位。从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经费等方面都有较好的考虑。反观我省实际,多年来形成的“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还相当严重,很多水利基础设施投入较大人力物力建设,但最终因没有较好的配备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维护经费,导致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破损严重,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和作用,既造成国家资产浪费,又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用水需要。今后必须更加注重“建管并重”,从机构、人员和经费方面予以制度上的保障,管理养护好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充分发挥其效能效力。

  (五)做好农田水利灌溉工作需要注重发挥农民用水户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台湾地区的农田水会在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养护管理过程中参与度非常高,真正发挥了政府与用水户间桥梁纽带作用。我省在深化政府职能体制改革中,大力简化审批程序,将很多事务性工作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精神,按照《关于培育发展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4号)的要求,省水利厅联合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指导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进一步鼓励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到农村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工作中来,对取水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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