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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简介

发布时间:2013-03-19 08:21:15
 

于都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于都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

二、建设地点:于都县岭背镇金星、金溪、长富、大窝、大阴山、上营等村

三、项目概况:占地1000亩,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进一步优化蔬菜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推动蔬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营方式创新,努力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四、投资优势:

1、蔬菜种植规模大、分布广泛。我县蔬菜种植面积已达18万亩,总产量24.3万吨,总产值4.01亿元,主要分布在贡江镇、梓山镇、岭背镇、罗坳镇、新陂乡、仙下乡、禾丰镇、黄麟乡、桥头乡、葛坳乡等乡镇。主要品种有茄子、辣椒、豇豆、黄瓜、冬瓜、苦瓜等40余个品种。

2、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运输便利。项目实施区距县城11公里,于都县城距赣州仅60公里,境内有323319国道,赣龙铁路、蓉厦高速穿境而过。

3、本地市场缺口大。于都现有人口上百万,其中城区人口达20万人,是赣州市第一、全省第四人口大县。目前于都蔬菜自给率仅达60%,有40%的蔬菜需从外地调入才能满足城区市场需求。

4、劳力成本、用地成本优势明显: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县劳力成本与沿海发达城市相比占有明显的优势;同时土地租金和流转成本较发达地区比差价明显、利润空间大。

5、产业发展政策优势:国家高度重视,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蓝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出台制定了相关促进蔬菜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2010年赣州市政府又出台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5号),在实施意见中将我县纳入首批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县行列。

五、投资效益分析:项目总投资约1490.4万元,按设施每亩年产量6吨,露地每亩年产5吨计算:200 x 6 x 3600/吨=432万元, 800 x 5 x 2400/=960万元,合计:139215%远销损耗(208万元)=1184万元。三年内能收回成本。

六、合作方式:合资或独资。

七、享受的优惠政策:于府发[2011]8号《关于加快商品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从20112015年每年从新农村建设资金中按排300万元作为商品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商品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建设、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等方面的奖励。

八、项目前期工作:已着流转土地500余亩,并开始土地平整、修建机耕道、水渠等。

九、投资服务:联系人:钟振海   于都县农粮局局长

13907971406  邓小兰于都县商务局局长1397070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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