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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

发布时间:2015-07-30 14:57:52

  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旧址位于中山北路32号,现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所在地。

  国民政府外交部成立于1927年5月。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外交部隶属于行政院。其主要职能是办理国际交涉,管理国外华侨及居留在中国外侨的一切事务,同时还管理驻外使领馆。外交部设有部长一人,政务和常务次长各一人。内设机构有亚东司、亚西司、欧洲司、美洲司、条约司、礼宾司、情报司、总务司,以及秘书处、参事厅、机要室、人事处、会计室等机构,并辖有专员公署、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等。历任外交部长有伍朝枢、黄郛、王正廷、施肇基、顾维钧、陈友仁、罗文干、汪精卫、陈群、王宠惠、郭泰祺、宋子文、王世杰、吴铁城和傅秉常等。

  国民政府外交部建筑筹建于1931年3月。最初由天津基泰工程司建筑师杨廷宝设计,建筑物平面呈"工"字形,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物的前后两部分以大楼梯相连接,空间富于变化。建筑物采用传统的中国古典建筑形式,重檐歇山顶,琉璃瓦屋面,地上二层,半地下室一层。前有月台踏步,墙身柱间辟有大玻璃窗。细部采用清式斗拱彩画,天花藻井。后因国民政府紧缩经费,这一方案未能实行。1932-1933年,上海华盖建筑事务所赵深、童窜、陈植对外交部建筑也进行了设计,他们考虑到宫殿式建筑造价过高,于是既不抄袭西方建筑样式,也不照搬中国宫殿式建筑的做法,而是根据现代技术和功能的需要安扫(平面布局与造型,采用了"经济、实用又具有中国固有形式"的特点,设计出了新民族形式的建筑,结果这一方案得到采用。

  外交部大院占地面积45.6679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由姚新记营造厂承建。1934年3月开工,次年6月竣工。建筑费用三十余万元。

  抗战期间,这里成了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所在地,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就在这里办公。抗战胜利后,仍作为国民政府外交部。1949年5月1日,南京市军管会接管外交部。

  外交部大楼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面对鼓楼,平面呈"T"字形,钢筋混凝土结构,平屋顶,人口处有一个宽敞的门廊。中部高四层,两翼高三层,另有半地下室一层。整座建筑的平面设计与立面构图基本采用西方现代建筑手法,同时结合中国传统建筑的特点和细部。从建筑物的外观上来看,立面上下分为勒脚、墙身和檐部三部分:底层半地下室部分的外墙用水泥粉刷,象征基座;墙面用褐色面砖贴面;檐口部分用同色的琉璃砖做成简化的斗拱装饰。建筑物内部大厅天花饰有清式彩画,室内墙面做有传统墙板细部。此外,建筑物的外墙、隔壁及地板皆用空心砖,"故于优声问题,概已美满解决",即有效地解决了隔音问题。外交部办公楼的一、二、三层为办公室、会客室及会议室,四层存贮档案,各室空气充足,光线舒适,位置适宜,分配有序,布局合理。在办公楼的正对面,建有职员宿舍。该建筑是中国新民族建筑形式的典范之一。民国年间出版的《中国建筑》杂志评价外交部办公楼"为首都之最合现代化建筑物之一;将吾国固有之建筑美术发挥无遗,且能使其切于实际,而于时代所要各点,无不处处具备,毫无各种不必需要之文饰等,致逊该大楼特具之简洁庄严"。

  1991年,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其评为近代优秀建筑,1992年,被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7月,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江苏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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