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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可在江浙沪直接放行

发布时间:2015-09-14 16:29:15

  九江讯    9月11日,浔阳晚报记者从九江检验检疫局获悉,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优惠政策在九江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市出口货物在江浙沪口岸出境可直接放行和无纸化通关。这也标志着我市与长三角跨区域通关协作、检验检疫一体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我市出口企业将享受一体化带来的改革红利。

  据介绍,与检验检疫传统的“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工作模式不同,新机制的主要特点是出口直放和无纸化通关打破行政区域和机构辖区限制,利用负面清单对出口商品设定直放管理门槛,通过电子数据流转实现无纸化通关模式,重新构建和优化了报检通关工作流程。

  企业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出口直放货物,只要在九江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无需再像以前那样专门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换发通关单,而是在九江检验检疫局就可以直接申领电子通关单,九江企业凭通关单电子数据直接向出境口岸海关报关。自九江口岸作为出口货物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先行试点口岸以来,九江检验检疫局直接签发电子通关单至上海、宁波海关共180批,居全省首位。

  据悉,我市检验检疫的出口产品多为竹木制品、农产品、化工品等,大部分产品未列入《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建设方案》中的“出口直放货物负面清单”,属于出口直放的货物,出口企业可以直接受惠。以前企业报检要联系出境口岸的代理公司,不仅来回奔波,还要付出不菲的中介费,现在平均每批货物可节约口岸通关时间约1个工作日,节约口岸申报代理费、查验及码头费用约1500元。

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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