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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台办积极开展“推普”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30 11:38:12
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15周年、《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施行10周年,推普周期间,根据市语委要求,宿迁台办积极推出五项举措,切实提升台办工作人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活动精神。市台办副主任吴以梅传达了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的讲话精神以及副市长赵丽丽的意见和要求,号召大家向全省先进典型学习经验做法,结合市台办实际,切实把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落实落细。
宣传相关法规,保障全员学习。根据市语委要求,把《国家语言文字法》、《江苏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办法》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上传至台办网站政策法规模块,把宿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图片形式分享到市台办微信群,供大家学习和分享。
配套学习题目,创新学习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知识问答题、《国家语言文字法》测试题目、《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试题》等多篇相关题目上传至网站学习模块,供大家学习和下载,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
组织诗歌诵读,体验文字魅力。9月中旬,市台办组织诗歌诵读活动,由主任徐丽丽带头,全体员工结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或亲自撰写、或摘抄文献;或散文小品、或精致美文,通过诵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共享文字盛宴。
营造使用氛围,督促贯彻落实。台办作为服务台商台胞台属的直接部门,讲普通话、说规范字不仅是工作水平的展现,更是精神面貌的写实。在服务台商中、与台商交流时,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规范字使用,切实提升台办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市台办综秘处 孙莹雪)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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