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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沿革

发布时间:2015-11-16 15:00:32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罗霄山脉以西、南岭山脉北麓,东经112°14′~114°10′,北纬24°54′~26°51′。“北瞻衡岳之秀,南直五岭之冲”,东邻江西省吉安市、赣州市,南接广东省韶关市、清远市,西界永州市蓝山县、宁远县、新田县、祁阳县,北连衡阳市常宁市、耒阳市、衡南县、衡东县和株洲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东西宽194公里,南北长217公里,土地总面积19341.66平方公里,占湖南省国土总面积9.2%。

    郴州历史悠久。春秋战国属楚地。秦代置郴县。汉高祖五年(前202),分长沙郡南部地区置桂阳郡,其区域除含今郴州市(不含安仁县)外,还包括今耒阳市、蓝山县和粤北部分地区。西汉元鼎四年(前113),桂阳郡辖郴、临武、南平(今蓝山县)、便(今永兴县)、耒阳、桂阳(今连州市)、阳山、阴山、曲江、含洭、浈阳(以上5地均在今广东省境内)等11县。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分桂阳郡南境的曲江、桂阳、阳山、含洭、浈阳等地置始兴郡,桂阳郡辖区缩小为郴县(今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阳安县(今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临武县、便县、南平县、耒阳县。西晋建兴三年(315),分设桂阳郡、平阳郡。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又析桂阳郡地置卢阳郡。隋开皇九年(589),统为郴州。后,时称桂阳郡,时称郴州。唐天宝元年(742),称郴州桂阳郡。五代后晋天福元年(936),郴州改称敦州。后汉乾祐三年(950),复称郴州。宋,为郴州军、桂阳军。元,为郴州路、桂阳路。明、清时,为郴州(郴州直隶州)、桂阳州(桂阳直隶州)。民国2年(1913),郴州直隶州改为郴县,桂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民国26年,为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民国29年,改为第三行政督察区,辖郴、资兴、桂东、汝城、宜章、临武、蓝山、嘉禾、桂阳、永兴10县,154乡、1892保、25307甲。新中国建立初,原第三行政督察区各县由衡阳专区代管;1949年11月,成立郴县专区;1950年11月,更名郴州专区,辖10县、78区、11镇、1436乡。1952年11月,郴州、衡阳、零陵3专区合为湘南行政区。1954年7月,撤销湘南行政区,分设衡阳、郴县两专区。郴县专区较原郴州专区增辖新田、耒阳、安仁、酃县,共辖14县、111区、21镇、1764乡。1958年8月,设郴县郴州市。1959年3月,资兴并入郴县,桂东并入汝城称汝桂县,临武并入宜章县,嘉禾并入蓝山称蓝嘉县,新田并入桂阳县,酃县划归湘潭专区茶陵县。11月,郴州市升为县级市,成立郴县东江市。1960年7月,改郴县专区为郴州专区。1961年6~7月,撤销汝桂县,恢复汝城县、桂东县,撤销蓝嘉县,恢复蓝山县、嘉禾县,恢复资兴县、新田县、临武县。同时,东江市升为县级市。1962年11月,撤销县级东江市,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原所属县(资兴县、郴县)管辖。12月,新田县、蓝山县划归零陵专区管辖。1963年5月,撤销郴州市,改为郴县郴州镇,但仍为县级建制。1967年3月,郴州专区改称郴州地区。1977年12月,郴州镇恢复为地辖县级市。1983年5月,耒阳县划归衡阳市。1984年12月,资兴县改为资兴市。199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郴州地区,设立地级郴州市;撤销县级郴州市和郴县,设立北湖区和苏仙区。2010年,郴州市辖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永兴县、宜章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等2区、1市、8县。全市共有257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其中有164个乡、86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2946个村民委员会、336个居委会、32529个村(居)民小组。

来源:郴州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郴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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