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4年,郴州市各级地方政府、政府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模式,积极推进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保持了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为进一步推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特聘请权威学术机构、国家“985工程”研究团队——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对郴州市所辖九县(市)2014年度金融生态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布。
金融生态是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它与地区资金流动和金融发展彼此关联、相互促进,形成一个动态平衡的有机体。良好的金融生态包括稳定的经济环境、金融运行环境、完善的司法环境和行政环境、和谐的信用环境以及健全的金融服务环境等多方面,是和谐、稳健的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体现。金融生态的好坏与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相互相承,市场各参与主体风险意识的提高、诚信观念的树立、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等一系列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能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有利于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巩固金融稳定的基础;而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恰恰又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生态的改善,能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服务经济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间资金的流动更多地取决于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一个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决定着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地区会吸引金融机构大量进驻,引来资金,形成资金集聚的“洼地”,地方经济就可以得到较快发展,步入良性互动快速发展的轨道。近年来,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区金融生态建设,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改革不断深入,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效果也不断凸显。在当前经济下行风险犹存的情况下,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应成为稳增长的应有之意。
一、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
湖南省金融生态评估工作自开展以来,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数据质量不断提高,较好地反映了各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配置的风向标,金融生态评估对区域经济发展与结构优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全省金融生态评估体系,促使湖南金融生态评估报告成为切实优化区域金融生态,推动湖南经济环境建设的“拳头产品”,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本省经济建设,2015年,金融生态评估课题组按照“动态调整”的原则,针对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需要,以及相关部门统计口径的变化,对评估指标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增加4个指标,即:“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融资性担保代偿率”;二是删减3个指标,即:“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比率”。
本课题组在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湖南省政府金融办的支持下,对郴州市所辖九县(市)2014年度金融生态进行了认真的评估。
(一)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1、层次性原则。金融生态的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项目层,子项目层和原始指标层。构建指标体系时,项目层的指标通过子项目层细化,子项目层的指标通过原始指标层细化。比如项目层的经济基础这一指标可以细化为发展水平、投资与消费、收入水平三个子项目层指标,而子项目层的收入水平这一指标又可以细化为原始指标层的一般预算收入/GDP、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五个指标。
2、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原则。评估指标体系原始指标层数据来自湖南省各市州人民银行、银监局、市统计局、市各法院等机构。考虑到若干指标的统计数据存在一定的不足,相关专家的经验判断能反映当地金融生态的某些状况,本课题组通过专家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补充数据。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
金融生态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结构。该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项目层由6个指标组成,子项目层由14个指标组成,原始指标层由61个指标组成(见表1)。
表1、湖南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指标
项目 |
子项目 |
原始指标 |
经济基础 |
发展水平 |
人均GDP、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或者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利税率、城镇化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 |
投资与消费 |
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 |
收入水平 |
一般预算收入/GDP、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人均储蓄存款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
金融运行 |
金融发展 |
存贷比、贷款增长率、“涉农”贷款增长率、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率、直接融资占比、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保险深度 |
盈利能力 |
金融机构盈利面、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 | |
金融意识 |
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保险密度 | |
司法环境 |
司法力度 |
民商事案件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金融案件结案率 |
债权保护 |
民商事案件执结率、金融案件执结率 | |
行政环境 |
行政支持 |
财政贴息(含风险补偿)占比、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 |
清欠力度 |
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 | |
信用环境 |
社会诚信 |
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违约客户数、重大的企业与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及非法集资案件、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 |
中介服务 |
每万人注册律师数、每万人注册会计师数、每万人担保机构户数、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比率 | |
金融服务环境 |
金融基础设施 |
每万人银行网点数、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每万人ATM布放数、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人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银行卡业务渗透率 |
金融风险防范 |
不良贷款率、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法人金融机构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金融机构案件涉案金额、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非法证券活动发案数、保险诈骗案件发案数、洗钱案件举报数、洗钱案件发案数、反假货币宣传覆盖率、每万人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布放数 |
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结果及分析
(一)县域金融生态综合得分及排名
以采集郴州市各县(市)金融生态评估61项指标数据为基础,金融生态评估课题组运用评估模型对各县(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测算,综合评估得出郴州市九县(市)金融生态分值。九县(市)金融生态评估排名、综合得分及经济基础、金融运行、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金融服务环境6个项目得分(见表2)。
表2、郴州市县域金融生态综合得分及排名
排名 |
县(市) |
综合得分 |
经济基础 |
金融运行 |
司法环境 |
行政环境 |
信用环境 |
金融服务环境 |
1 |
宜章县 |
82.24 |
82.44 |
77.13 |
81.12 |
86.55 |
84.51 |
80.72 |
2 |
资兴市 |
82.08 |
100.00 |
68.17 |
68.67 |
67.81 |
84.34 |
95.80 |
3 |
汝城县 |
77.46 |
64.30 |
85.60 |
83.45 |
79.34 |
76.04 |
78.94 |
4 |
安仁县 |
77.10 |
68.57 |
90.80 |
92.05 |
72.27 |
69.55 |
76.90 |
5 |
桂阳县 |
72.06 |
90.93 |
74.32 |
64.66 |
79.27 |
66.12 |
60.54 |
6 |
永兴县 |
70.39 |
88.64 |
65.43 |
54.22 |
75.89 |
66.75 |
71.66 |
7 |
嘉禾县 |
68.42 |
73.60 |
67.10 |
43.94 |
72.13 |
74.11 |
71.52 |
8 |
临武县 |
66.86 |
69.92 |
58.64 |
83.83 |
73.01 |
58.03 |
69.01 |
9 |
桂东县 |
66.69 |
56.06 |
61.14 |
80.33 |
67.48 |
70.89 |
64.28 |
(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层次分析
由构建的指标体系可知,金融生态包括六个要素:经济基础、金融运行、司法环境、行政环境、信用环境、金融服务环境六个要素。各指标体系项目层和子项目层的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通过对20位经济金融专家填写的问卷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得出本次评估各要素权重,具体情况如下:信用环境27.5%、经济基础16.4%、金融运行15.9%、金融服务环境15.2%、司法环境12.8%、行政环境12.2%(如图1所示)。与2013年度金融生态评估的六要素权重相比,2014年度金融生态评估各要素所占权重的确定更注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更注重兼顾平衡。2013年度金融服务环境要素所占权重为8.69%,比2012年度下降0.32个百分点,这主要考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明显改进,金融工具日益丰富,所以对金融服务环境赋予的权重相对降低,而专家在2014年度金融生态评估中将该要素所占权重大幅提高到15.2%,主要考虑:一是金融风险积聚明显。根据指标体系设计,金融服务环境包括两个子项目,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风险防范。近年来,金融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但金融风险防范压力加大。特别是2014年,湖南娄底等部分地市爆发了恶性民间非法集资案件,影响地方金融稳定。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减,金融风险积聚,防范金融风险将成为未来维护地区金融稳定的重要方面,所以,专家提高对金融风险防范的权重,直接提高金融服务环境所占权重,这更体现了金融生态评估指标动态调整的原则,更能反映现实情况,更能有效引导政府以及各部门对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二是金融服务环境项目包括两大子项目,共18个评估指标,占全部61个指标的29.51%,适当提高其所占权重更兼顾平衡。信用环境对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仍是最大的,所以其所占权重仍然是所有指标中最高的,达27.5%。
图1、金融生态组成要素权重占比
1、经济基础。 2014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全市上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又好又快”的总基调,按照“一化两城三创四大”总体思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困难和挑战,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总体呈现持续健康发展态势。2014年,全市生产总值1872.6亿元,同比增长10.9%。评估结果显示,2014年郴州市九县(市)经济基础平均得分77.16 分,其中,汝城和桂东两县经济基础薄弱,该项综合得分仅为64.3和56.06。具体来看,2014年,汝城和桂东两县人均GDP分别为14009元、10683元,排在全市九县(市)最后两位,比全市平均水平分别低25851元、29177元;城镇化率为32.98%、38.31%,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5.52和10.19个百分点;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仅为2861元、2672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0760元、10949元。2014年,桂东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仅为0.1%,几乎停止增长。从其他各县市具体情况来看,2014年,资兴市继续凭借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资金洼地效应,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当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2亿元,增长12.5%,高于全市 2个百分点;完成财政总收入32.82亿元,增长15%,高于全市 5个百分点;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28亿元,增长12.0%,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1.0%和12.5%,分别高于全市2个和0.9个百分点。资兴市经济基础评估得分100分,位居湖南省87县(市)第一位。该项目下的12项指标中有7项指标在全市排名第一位,分别为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利税率、城镇化率、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桂阳县经济发展活跃,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在湖南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中每年都位列全省20强县之一。2014年,桂阳县经济发展迅速,其各项经济指标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100%,位列全市第一,城镇化率、人均社会消费零售额、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4个指标位列全市第二,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资产利税率、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等3项指标在全市位列前三。综合以上各方面指标,2014年桂阳县经济基础项目得分90.93,赶超永兴,全省排名第四位,全市排名第二位。永兴县经济发展能力具备良好基础,2013年其经济基础评估得分91.36 分,排名全市第二位。2014年,永兴县经济基础得分88.64,与上年相比减少2.72分,这主要因为其收入水平项目下的一般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横向比较出现下滑。
总体来看,郴州市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形势较好,但地区差异较大。具体来看,一是经济稳步增长。9县(市)人均GDP同比全部实现正增长,但增长率各异。其中,临武县人均GDP为26275元,较上年增长4.08%,增长率最低;资兴市人均GDP为90523元,增长25.04%,增长率排名第一。人均GDP最高的资兴与最低的桂东相差79840元,意味着资兴人均GDP为桂东的8.47倍。二是投资与消费“两驾马车”并驾齐驱,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稳步增长。2014年,9县(市)人均固定资产投资额除了桂东一个县比上年负增长33.56%,其余8县(市)均实现不同幅度增长,其中嘉禾县增长率最低19.64%,临武县增长率最高达29.37%。人均社会消费零售额稳步增长,9县(市)中,只有嘉禾县增长率低于10%,为9.62%,其余8个县(市)增长率均超过10%,永兴县最高达14.34%。三是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进一步增加。2014年,郴州市9个县(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实现9%左右的增长。资兴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923元,同比增长9.39%,绝对值和增长率均居于全市首位。桂东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56,同比增长8.81%,绝对值和增长率居全市末位。四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水平较高。2014年,全市9个县(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水平平均达到99.88%,桂阳县、永兴县、临武县、汝城县和桂东县达到100%。
2、金融运行。2014年,全市金融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按照有扶有控,重点突出的总体原则,切实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的金融支持,经济金融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银行业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金融风险防范为基础,大力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和转变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发展。2014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80.37亿元,同比增长10.75%,1-12月新增存款163.06亿元。证券机构经营状况快速转好,市场投资热情高涨,推动上市公司有效开展,资本市场整体状况良好。1-12月全市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同比多增4.85亿元,增长18.26%。保险业经营状况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政策性保险涉入范围逐渐拓宽,社会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截至12月末,全市10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合计交易金额1319.42亿元,同比增长57.72%。2014年,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结果显示,郴州市九县(市)金融运行平均得分67.16分。总体来看:一是县域金融发展稳中有降。2014年12月末,郴州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80.36亿元,增长15.36%,增幅同比回落3.7个百分点。1-12月新增贷款103.9亿元,同比少增4.37亿元,减少4.04%。分县域来看,郴州市9个县(市)贷款增长率总体下降,宜章县贷款增长率较上年提高6.66个百分点,永兴县、嘉禾县、汝城县和宜章县分别小幅提高1.28、3.26、2.08个百分点,桂阳县、安仁县、桂东县和临武县等四县同比回落0.98、6.96、7.41和10.72个百分点。二是金融机构盈利能力较好。2014年,除了桂东有两家金融机构出现亏损,其余8个县(市)金融机构盈利面100%实现全覆盖。三是金融意识较强。人均个人消费信贷达1000元以上的有5县,其中安仁县达到2436元。保险密度只有永兴县在300元以下,其余8个县(市)均达300元以上,嘉禾县最高达到621.59元。具体来看排名前三的县(市)金融运行情况。一是安仁。金融运行较好的安仁县金融运行评估得分90.8分,比上年提高1.41分,排名蝉联全市第一、全省第七位,其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效运行贷款余额占GDP比重高达53.23%,直接融资占比84.45%,贷款增长率17.18%等均居全市前列;金融机构盈利面实现100%,其中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为1.97%,为全市最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利润率高达56.33%,仅仅比桂阳县低0.4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二;保险业务深入推动保险深度为2.68%,仅仅比排名第一的桂东县低0.21个百分点;人均个人消费信贷为2436元,位居全市第一。二是汝城。汝城县金融运行评估得分85.6分排名第二,其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效运行贷款余额占GDP比重高达102.8%,贷款增长率达36.47%,两项指标均位居全市第一;涉农贷款增长率达33.1%,居全市第二,仅比宜章县低0.39个百分点,金融机构盈利面达到100%,保险业务深入推动保险深度为2.44%。三是宜章。宜章县金融运行评估得分77.13分排名第三,其银行业金融机构高效运行贷款增长率为29.76%,比去年同比提高6.66个百分点,增幅在全市排名第一。贷款余额占GDP比重也达35.43%、直接融资占比72.64%,金融机构盈利面实现100%、金融机构资产利率润为1.16%。
3、司法环境。2014年度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结果显示,司法环境项目平均得分达72.47分,比上年下降8.95分。这表明司法环境质量有滑坡风险。从司法力度项目来看:各县(市)司法部门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力度有待提高。2013年,9个县(市)平均金融案件结案率全部达90%以上,而2014年,桂阳、永兴和嘉禾县金融案件结案率均下降至90%以下,永兴县因为信用社改制导致金融案件突增,而执行困难,致使金融案件结案率下滑至64%。同时,桂阳、永兴和嘉禾三县民商事案件结案率也在90%以下;从债权保护项目来看:各县(市)司法部门依法保护债权的力度有待加强。2014年,郴州市9个县(市)民商事案件执结率有5县在90%以下,没有一个县达到100%,而去年有3县达到100%。金融案件执结率也不容乐观,2013年有4县达到100%,而2014年只有一个县达到100%。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依然偏低,有待加强。2014年,九县(市)中最高的安仁县达96%,有5县在50%以下,有3县处于60%左右。
4、行政环境。2014年,郴州市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支持金融改革力度,推动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工作,清收清欠工作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全面清收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行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从评估指标看,一是清欠力度较大。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有资兴、桂阳、永兴、宜章和汝城5个县达到100%,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方面,有8县清收率在90%以上,其中桂阳、宜章清收率达100%;二是行政支持力度较大。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偿还率均达100%;在财政贴息方面,宜章、汝城贴息力度较大,全市支持力度逐渐好转。总体来看,2014年,郴州市县域行政环境情况较好,但各县情况差异较大,个别县(市)清收力度还不够,比如临武县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仅为86%,而桂东县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仅为54.67%。
5、信用环境。近年来,各县(市)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为平台,强力打造“诚信品牌”,已成功创建了宜章县省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单位、资兴市省级金融安全区、临武县市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桂东县市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安仁县市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嘉禾县市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县,打造了多个“省市两级”金融安全区品牌,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普遍增强,有效带动了全市金融安全区的良好创建氛围。信用环境作为金融生态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其权重达27.5%,权重占六大评估项目之首,对金融生态评估综合得分影响较大。评估结果显示:一是社会诚信总体不断增强,但个别县市有待提高。资兴市和宜章县作为省级金融安全区,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均居各县市前列,如资兴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为88.59%、宜章县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为45.5%,均居全市各县市前列;银行机构贷款客户诚信意识较强,9县均无重大的企业、个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及非法集资案件;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的比率,除了桂东县达7.12%,其余各县比例控制在5%以内,其中桂阳、宜章、汝城、资兴、永兴五县均无行政事业单位拖欠贷款,但桂东和安仁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占不良贷款比例相比2013年出现反弹;二是中介服务水平有所改善,但仍有待提高。每万人注册律师人数和每万人注册会计师人数总体保持稳中有增态势,7个县的每万人注册律师人数比去年同期多增,其余2县与去年基本持平;7个县的每万人会计师人数比去年同期多增,嘉禾和永兴同比减少。担保机构主体覆盖面继续扩大,安仁、嘉禾和资兴3县(市)的每万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数比去年同期增加,融资性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较低,其中有3县在1%以下,最高的资兴也只有8.12%。
6、金融服务环境。金融服务环境的优化是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及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郴州市金融服务环境不断改善,金融体系不断健全,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底,已引进了5家村镇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11家证券公司,目前,全市已有18家银行机构、12家证券公司、23家保险公司,19家小额贷款公司、1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农信社改革稳步推进,截至2014年底,已成功组建宜章、桂东、郴州、汝城四家农村商业银行,资兴、临武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也在积极筹备。目前,郴州市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金融体系架构,较好的满足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县域评估指标来看,一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各县市全部达到了乡镇银行类机构网点布放率1个以上,最高的达3.38个;平均每万人银行网点数1个以上有8县(市);每万人POS及电话支付终端布放数全部达到10台以上,最高的嘉禾为46.27台;人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个以上。二是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有所提升,但有待提高。2014年,郴州市9个县(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1个县不良贷款率同比出现反弹,其余8县(市)不良贷款率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嘉禾县2014年不良贷款率为15.84%,虽然仍为全市最高,但相比去年下降幅度达8.82个百分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例全部达到规定比例;案件防范工作成效突出,无非法证券活动、保险诈骗案件、洗钱案等,同时反假货币宣传覆盖率达100%。虽然金融服务环境继续向好,但资产质量有下滑趋势,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出现下降,县域15家法人金融机构中有6家机构资本充足率低于8%的监管标准,其中,嘉禾县农村信用联社资本充足率为-22.28%,桂阳县农村信用联社也只有0.37%,远远低于监管标准,相关指标还有很大改善空间,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郴州市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综合分析
2014年度,郴州市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需要改善和优化的环节仍然还比较多。从综合得分情况看,生态环境整体情况较好的有宜章、资兴和汝城。2014年,宜章县金融生态环境排名超过资兴,由全市排名第二上升至第一,这主要由于2013年宜章县在经济基础、金融运行和金融服务环境三个方面相比资兴落后较多,而2014年宜章县金融生态环境六个要素综合评分比较均衡,没有短板,因此综合得分就居前,而资兴由于司法和行政环境两方面相比落后,导致排名退后。汝城金融生态评估得分由2013年的第六位提升至2014年的第三位,综合得分提升快主要得益于金融运行和金融服务环境两个项目得分大幅提高。2014年,汝城贷款增长率达36.47%,位居9个县(市)首位,超过全市平均贷款增长率21.11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占GDP的比重高达102.8%,亦位居9个县(市)首位,超过全市平均水平61.13个百分点。2014年不良贷款率2.08%,比2013年大幅下降4.6个百分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69.76%,比2013年大幅提高22.29个百分点;法人金融机构备付金率30.87%,比上年提高9.51个百分点。从金融生态评估六大要素横向比较来看,经济基础较好的有资兴、桂阳、永兴、宜章四县,评估得分均达到80分以上,其中资兴经济基础最好达100分,其他县域需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转型方式,提高经济发展速度;金融运行较好的有安仁、汝城,两个县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上,其他县域金融机构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环境中整体情况较好评估得分有5县达到80分以上,但嘉禾和永兴司法环境项目得分低于60分,需进一步加以优化不断完善司法环境;行政环境质量较上年有所下滑。2013年,宜章、桂阳、资兴行政环境项目得分均达到80分以上,而2014年,9个县(市)中只有宜章一个县得分超过80分,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信用环境中获得省级金融安全区的宜章、资兴情况明显较好,评估得分均达到80分以上,其他县域需进一步加大信用环境的改善力度;金融服务环境参差不齐,资兴评估得分达到90分以上,桂阳只有60.54分,需不断健全和完善金融服务环境。
图2、九县(市)金融生态综合得分情况
图3、九县(市)金融生态分项得分比较
三、当前县域金融生态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良好的经济基础,金融发展就会缺乏经济动力,金融稳定也就失去了根基。目前郴州市部分县域经济发展方式单一,经济转型发展缓慢,仍以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为主要方式,受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基地建设滞后,精深加工不足、市场化程度不高等因素影响,投资基础薄弱,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居民消费能力不足等,经济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二)金融安全区创建力度有待加强。创建金融安全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协调和政府相关部门、金融部门、企业、公众共同参与和配合,才能有效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目前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是,一是金融生态创建认识不够。参与主体未能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的重要性,导致创建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开展缓慢停滞不前。二是组织机构职能未充分发挥。创安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形成创建合力,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难度较大。三是创建机制不完善。部分县未能有效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缺乏组织保障;同时金融生态建设考核机制也未建立起来,加大了推动金融生态建设的工作难度。
(三)部分县域行政环境有待改善。行政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发展,目前郴州市县域行政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支持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域政府财政贴息力度较小,甚至有个别县根本就没有财政贴息资金,政策扶持力度薄弱,一定程度影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弱势群体及行业的支持积极性;同时部分县办理抵押贷款相关收费偏高,加大了客户的贷款成本,不利于经济金融健康持续发展。二是清欠力度不够。尤其突出的是部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偏低,最低的仅有54.67%,行政支持清收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引导社会加大诚信意识,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信用细胞工程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信用乡镇创建力度有待加强。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一定成效。2014年,郴州市9个县(市)区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创建率相比2013年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宜章提高7.69个百分点,达到45.5%。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建设活动开展覆盖率普遍还比较低,全市没有一个县达到金融安全区50%的标准。二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率不高。九县市中有5县发放信用证保持在60%以内,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证发放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中介服务水平不高。部分县(市)担保机构贷款担保比例和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比例普遍较低,未充分发挥其融资担保功能的重要作用,业务发展速度较慢,同时注册会计师数和注册律师数偏低,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五)县域金融发展水平有待提升。近几年来,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金融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县域正常贷款与GDP之比、存贷比、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等指标不高,金融配置资源的核心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
(六)金融债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当前银行改革中,金融债权不仅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企业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简单信用关系,逃废金融债务也不是金融活动中的一般问题,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经济、金融机制状况。逃废金融债务一直是困扰金融业的一种顽疾,可引起社会动荡。据湖南省2015年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结果显示,郴州市9个县(市)区司法环境项目下的债权保护子项目得分偏低,金融案件执结率平均得分83.35%,远低于湖南省金融生态城市考核评价指标95%的标准。特别是部分县因信用社体制改革导致金融案件多发,而执行苦难,导致金融案件执结率骤降至13%。另外,行政事业单位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也偏低。金融债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四、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要不断加快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及逐步加大工业园区投入力度,大力引导农业规模化发展,形成农业规模经济,加快企业向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发展空间大的现代高新技术服务领域转变,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传统产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二)积极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一是各县(市)党委、政府应充分认识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发挥好引导、监督和维护的作用,组织协调多个领域、不同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健全金融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实现联动机制的制度化、长期化,形成创建合力,推进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完善金融生态建设考核评比制度,督促各部门积极参与金融生态建设工作上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开展生态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完善,确保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开展有实效。四是大力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推动全市创建“湖南省融金生态良好城市”和“市级金融安全创建”工作,及构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应急体系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三)着力加大县域行政支持力度。良好的行政环境是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及有益于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层面的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着力优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行政审批费用,加大对银行机构支持弱势群体及行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鼓励当地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服务;同时银行机构要不断合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经营效率;其次应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深入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拖欠贷款的清收,维护金融机构正当权益,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开展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采取组织、纪律、法律等相关措施,督促其及时偿还。对拖欠银行贷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直接从其预算拨款中扣划还贷。对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的国家公职人员,坚决采取“停职、停岗、停薪,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等“三停五不”措施,督促偿还贷款。
(四)不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不断完善信用乡镇建设长效机制。制定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创建实施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开展信用乡镇、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扩大信用乡镇、社区建设面,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作用,同时落实好信用乡镇扶持措施和政策,全面推进信用村镇创建,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二是不断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断引导加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大力支持农户和微小企业担保业务,政府可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代偿或奖励,激励担保机构业务快速发展,较好的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借助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客户存款扣收系统、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平台,扩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手段,综合运用抵押物拍卖、变卖、以物抵债、追索担保人的方式,多管齐下,抓抢执行机遇,谋求执行突破。
(五)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一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强化内控,规范经营;同时应不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有效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改善各类风险指标,有效增强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强信贷管理。金融机构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授信效率,客观评价企业资信状况、信用等级,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行业、产业的信贷投入,充分发挥金融配置资源的核心作用,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四是优化支付清算环境。不断创新各类支付清算工具,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研究解决支付清算薄弱环节,组织进一步改善支付清算环境。五是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融资担保公信力。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充分利用原有的各项产业引导资金、奖补贴息资金,在不改变原来的支持方向的前提下,建立政策性担保“资金池”,发挥担保资金的放大作用,加强政策配套衔接,扩大银行信贷投入。同时,利用担保“资金池”的制度性安排以及业务收入,设立融资担保和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用于产业扶持相关的贷款风险补偿。
(六)旗帜鲜明地维护金融债权。 政府及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维护金融债权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建议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司法部门与银行部门之间的合作,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制止各种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加大对金融诉讼案件的审判力度,切实解决当前金融案件受理难、判决难、执行难的问题,支持银行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办法盘活不良贷款。如,涉案银行机构与法院成立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执行中的各项工作;逐案确定银行专职客户经理和法院的承办法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通过分工明确、整体联动的执行组合,确保履职到位;二是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加快民间借贷诉讼案件判决进度,支持银行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加大民商事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帮助银行及时清收不良贷款,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来源:郴州市金融办
郴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