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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七项措施促进拉面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6-01-05 14:24:15

  为进一步促进拉面经济发展,近日,海东市出台《海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拉面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落实扶持拉面经济。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县(区)政府设立扶持拉面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15年计划筹集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项资金额度保持逐年增长,主要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驻外办事处和行业协会经费补助、支持创业奖励等。

  二是加大贷款扶持力度。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为20万元;对合伙经营创办拉面馆的按照人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确定;对新招用我市城乡失业人员比例高于员工总数40%以上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扩大至300万元。加大财政贴息支持,对个人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在20万元并按期还本付息的,可按其还本付息凭据给予2年的全额贴息,对贷款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2年50%的贴息。

  三是落实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对初次开办拉面馆的经营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对自主创业从事拉面经济的高校毕业生、困难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和残疾人,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人事劳动档案托管和跟踪等服务,并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拉面经营者,在异地务工期间因病住院所花费用,可凭暂住证或驻外办事机构证明和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的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按规定办理报销医疗费手续。

  四是扶持培育拉面品牌。重点扶持“化隆牛肉拉面”、“撒拉人家”等有市场认同度的品牌,抓紧完成“化隆牛肉拉面”、“撒拉人家”等品牌的商标注册。

  五是重点扶持拉面品牌连锁经营。鼓励和支持龙头品牌企业,对达到品牌化连锁经营要求的,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扶持。对新开办的拉面店加入连锁经营的,予以重点扶持。

  六是强化拉面技能和创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采取就近就地集中培训和走出去到拉面馆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拉面、烹饪等技能培训。对拉面经营者,以转变经营理念和提升经营水平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创业培训。

  七是切实加强拉面从业者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拉面从业者开展法制、诚信、遵纪守法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他们遵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诚信守法、文明经营,自觉融入当地社会,避免失信失范行为的发生。

青海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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