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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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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习俗

发布时间:2016-08-18 16:02:59
    在经商方式中,有一种介于交易之间、介绍和促成买卖的商人,称经纪人,晋中各县称做牙行。他们主要在牲口市上和粮食市场进行工作。牲口市场大都设在城外和村外,交易双方都必须经过牙行才能成交,他们根据牲畜的口齿、膘情、蹄腿状况,与买卖双方在衣襟下或袖筒里用手指头暗示,一至五伸出各自的指头数,六以上则不同了,拇指代表五加一,小指为六,拇指、食指、中指捏在一起为七,拇指食指张开为八,食指做钩状为九,拳为十,十以上以此类推。用此办法先和卖主暗议,征求卖主的意见,然后再向买方用同样的办法看出多少钱买这头牲口,经过反复暗议,最后成交,卖主通过牙行,将牲畜交给买主,但必须留下笼头缰绳,其意是说,不是卖主养不起牲口,而是为了更换,将来还要再买。在粮食市场上,牙行根据粮食品种的优劣,分等论价,通过牙行成交。不论牲口交易和粮食交易,牙行都要从中抽取一定数量的利润。
 
    古庙会
 
    晋中境内寺庙甚多,约有一万多处,大村一村多庙,小村建不起大庙,也要修个五道庙。民间根据建庙时间和诸神诞辰日,把祭神活动的日子固定下来形成庙会(也叫庙市),因此有“无庙不成村,有庙必有会”之民谚。这里所说的庙会是指较大寺庙的祭神活动,不包括小庙宇过年过节的敬神祭祀。据有关资料统计,旧时晋中各县较大的庙会就有一千多个。
 
    庙会有一村主办,也有几村联办,会期短至一天,长达月余,但多数为三天。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庙会期间除善男信女、焚香烧纸、求子祈福、还愿祭拜外,各村均有历史沿袭下来的传统集会形式,多以庙前唱戏加上附近各村社火、民间杂耍前来助兴,既为酬神,又为参赛。前来赶会的群众,既是祭祀仪典的参与者,又是观赏者、赶集者,也是农副产品的销售者和社灭、杂耍的品评者。庙会更是亲戚朋友交往聚会的重要形式。旧时晋中流行着这样的童谣:“拉大锯,扯大锯,老娘门前唱大戏;请闺女,叫女婿,外甥孩子也要去……”生动地反映了庙会是亲戚朋友们的聚会日子。在庙会期间,有的人家要招待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客人,好吃好喝都要集中在庙会期间,客人越多主人越乐意。榆次区王湖村就有这样一种说法,谁家招待的客人越多,显示谁家的光景过得兴旺。再加上物资交流活动,庙会便成为民间人们的信仰、娱乐、购物和酬亲会友的特殊节日。

主办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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