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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英雄郑成功为民斩贼首-——一段尘封360多年的重要史实在揭阳一民间手抄本中发现

发布时间:2017-11-10 16:43:44

 

(《蓝平小记》手抄本首页)

    日前,笔者在揭阳市榕城区湖心村村民陈汉林家,发现一清代民间手抄本《平蓝小记》。该书记述了一段重要的历史史实:清顺治六年(1649)秋,郑成功率部进驻揭阳城期间,派部队剿灭为害揭阳官溪都古溪乡的一股贼匪,并于清顺治六年十月十一日,将贼首蓝育景斩首,为民除害。古溪陈氏被蓝贼屠寨、杀害200多人,祠堂被毁,祖墓被挖,乡民恨之入骨。古溪秀才陈思达亲到郑军判决蓝贼法场,振冠大骂蓝贼,口咬蓝育景一块肉,用扇骨穿肉喂狗。郑军部下把陈秀才“吃肉饲狗之情”禀陈“国姓爷”。郑成功大喜,说:“事合民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即命“彩红一端,白金二两”,旌表陈秀才的孝义。郑成功斩杀蓝贼后,陈氏乡民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古溪绅耆代表乡民,到“国姓爷”军队辕门,送上“白米三十石,白金五十两”慰劳郑军。陈秀才还率合族众,“每早设炉焚香一炷”,拜祝“国姓爷”千秋。古溪乡民称郑成功为“国姓爷”,事因清顺治二年(1645),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称帝,号隆武,隆武帝亲赐郑芝龙的儿子郑森姓“国姓”朱,赐名“成功”,故人们都称郑成功为“国姓爷”。

    该手抄本长21厘米,宽10厘米,32页,61面,全书约14000多字。其重要价值不仅记述了郑成功为潮民除害的史实,还有几点值得珍视:一是《平蓝小记》是当事人、古溪秀才陈思达亲手撰写的事件全纪录,有具体时间、地点和事件细节,史料真实、可靠;二是提供了明末清初社会大变革时期的揭阳社情。古溪陈氏是揭邑城南一大族群,有“古溪十八乡”之称。从宋绍兴年间创乡至明末已繁衍成一大族,人口千余。现在,古溪陈氏十八乡属榕城区仙桥街道管辖,人口达数万。在明清两朝交替年代,天下大乱,盗匪四起,民不聊生。但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却只散见于潮汕史志及文人诗文中,难见有像《平蓝小记》一样完整的大型社区民情资料实证;三是填补了揭阳历史上一些史料空白。如《平蓝小记》记述揭阳顺治年间有一位知县姓辛,这并未见于其他史料。辛知县还曾明火执仗,使差役带牌票到官溪都向古溪里长陈道索要白银10两;四是保存了一些古代文书,如陈思达呈郑成功状子、永历三年十月初十日郑军发布查缉蓝贼的示文等。明王朝灭亡后,明朝残余势力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几个小朝廷,福王在南京、鲁王在绍兴、唐王在福建等等,史称“南明政权”。清顺治四年(1647),桂王朱由榔在广东肇庆即位,号永历。郑成功的部队开到广东来,也沿用了永历年号。

    这段史实为什么尘封360多年而未被史家重视?笔者研究了手抄本,究其原因是,该手抄本作者受传统小说笔法的影响,采用章回的形式记述,全书分九回,这让读者产生该书是文学作品而不是史籍的错觉。但该书正文,却是记实文字;另外,陈思达在撰写过程中,穿插了两段鬼怪故事情节,描述贼首蓝育景之妻彭氏和另一贼首陈高也之妻,分别在梦中与鬼怪交媾的情节,作者的本意是借故事情节表达对贼首的愤恨并揭露其淫乱腐化。这些情节,更让读者产生了虚构情节的错觉。但事物往往是有两面性的,也正因为该手抄本有一定的可读性和神秘感,360多年来,一直为陈氏族人所口口相传。古溪族人也一直把它当成一部家族史,在民间广泛传抄,并出现多部抄本。

    经过田野调查,笔者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溪陈氏宗祠有清光绪二十六年“平蓝小记”碑记,该碑记也记述了这段历史事件。经访问陈氏族人,研究古溪陈氏族谱,反复比对,笔者认为,《平蓝小记》是一部以章回小说为伪装的史籍,它所记述的是平蓝贼这段真实的历史事件,《平蓝小记》是一部古溪陈氏家族史。所以,经过去伪存真,多种抄本较勘,《平蓝小记》实不失其重要的史料价值。(陈汉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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