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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交流学习的大陆学生怎样办理赴台证件和签注?

发布时间:2018-02-01 15:23:55

  问:自2011年开始一些高校每学期都派学生前往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半年,有些高校一般一次就有约10名学生赴台交流学习,但在办理通行证时,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学校和学生。按照规定,学生第一次赴台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通行证,而且必须要赴台批件原件,但批件原件只有一份,而学生却是全国各地户籍的都有,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好?如果把赴台批件原件通过快递让学生们轮流办证,时间上不允许,而且也存在着文件遗失的风险。当地台办也曾函商当地市级公安局是否能让赴台学生统一在高校所在地公安局办理通行证,答复是不同意。请问台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能否出台相关规定,以方便学生办理赴台手续?谢谢!

  答:2013年,公安部出台了在北京等31个城市就学人员可在居住地办理赴台证件和签注的措施,31个城市名单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如非上述31个城市学生,则可持学校所在地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台办盖章确认,然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赴台证件和签注。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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