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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台办主要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18-01-17 15:34:07

  省委台办机关内设7个处室,分别是秘书处、经济处、联络交流处、宣传处、调研处、投诉协调处、机关党委。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江西省台湾同胞接待站。

  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对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和海外涉台事务;指导和协调全省对台经济工作,指导我省各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赣台交流事宜,负责我省应邀赴台交流审批管理;开展对台联络、接待工作,指导我省各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涉台教育和对台宣传工作;开展有关台湾局势、两岸关系及赣台交流合作研究;指导和协调我省涉台法律事务,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省涉台政策法规,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台胞合法权益;指导和协调处理我省涉台突发事件、赣台人员交往中发生的有关问题,协调解决台胞台属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江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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