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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组织机构人员

发布时间:2018-03-14 15:01:00
  市委台办内设机构现状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办发[2002]14号)文件精神,设置中共咸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负责研究、拟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具体意见的情况,对全市涉台事务实施管理。

  3、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涉台新闻宣传的管理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群众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法规的宣传教育,完成省台办分配给我市的对台文字图片稿件的对台宣传任务。

  4、联络台湾中上层重点人物,调查研究有关重点工作对象的思想和政治动向,掌握并指导市直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和各县(市、区)的对台中上层联络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发展动向,并向市委和上级台办提出建议。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责:

  1、组织实施开展对台经济工作以及我市与台湾的金融、交通、农业、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重点做好台资项目、资金引进的牵线搭桥和跟踪服务工作。

  2、负责对全市台属、定居台胞及在咸投资的台商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他们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出力,鼓励引导台属用好手中闲散资金、兴办台属企业;切实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

  3、协调指导两岸人员往来,认真做好来咸旅游、投资考察台商的接待陪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台湾群众团体、海外台胞来我市的交流交往工作,负责因公赴台团组的立项、审核、申报工作,帮助办理因私赴台人员的赴台手续,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指导教育和返回后的情况收集工作;做好在我市定居台胞、涉台婚姻的管理工作。

  4、协同公安部门和地方政府处理涉台治安案件,协同司法、民政部门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及台胞捐赠的管理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2个职能科:秘书科、经济科。

  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内设个职能科室:秘书科、经济科(行政审批科)

  ㈠秘书科

  1、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单位文电、秘书、会议、来信来访、保密、通信工作,负责单位档案、报刊、资料管理和信息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

  2、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对台干部的情况,指导组织对台干部的培训工作。了解反映各县(市、区)各部门对台工作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涉台重大政策法规性文稿;负责调查研究和通报台湾政治、经济、军事、对外关系动向及国际形势对台湾局势和两岸的影响,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反映对台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提供重要台情动态和涉台信息,适时提出情况报告和建议,指导并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对台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内刊编发和文稿起草工作。

  3、负责对台中上层的联络工作,调查研究有关重点工作对象的思想和政治动向;掌握并指导各县(市、区)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4、管理对台新闻宣传工作,规划实施对台宣传、掌握台湾舆论动向;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对台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群众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

  5、协调管理台湾记者来我市采访的事宜,负责完成省有关部门分配我市的对台文字图片稿件等宣传任务。

  ㈡经济科(行政审批科)

  1、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工作,包括对台招商引资、金融、贸易、科技合作、输台劳务等工作。

  2、研究提出吸引台商投资的发展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市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对策,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以及其他对台重要经济、贸易、金融、科技合作事项,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对现有台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3、鼓励引导台属用好手中闲散资金,发展经济,兴办企业。

  4、负责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深入台资、台属企业调查研究,接受台商各类投诉案件,会同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好各类纠纷,及时反映台商投资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着力营造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

  5、负责做好台湾在野党派、群众团体、海外台胞来大陆的接待和大陆人员因私赴台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我市经济、农业、交通、文化、体育、学术、科技、卫生交流团赴台交流工作;负责我市赴台交流团组的立项、审核、申报工作;帮助办理因私赴台人员的赴台手续,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指导教育和返回后的情况收集工作;

  7、协同公安部门和地方政府处理涉台治安案件,对重大事件及时写出联络专报报送上级。

  8、协助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和有关工作,管理台胞捐赠,负责台胞来我市定居及涉台婚姻的管理工作,

  人员配备情况:

  主  任:黄国华

  副主任:杨清平

  秘书科科长:韩咸宁

  经济科(行政审批科)科长:徐红伍

主办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咸宁市温泉双鹤路18号 电话:0715-812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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