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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台办举行台资企业环保政策宣讲会

发布时间:2018-03-23 16:04:56

  2015年-2017年,全国人大相继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国务院制定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修改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给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让我市台资企业尽快熟悉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调整环境保护工作思路,顺应时代发展,主动变革做大做强, 3月15日,市台办邀请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对上述法律法规修订情况进行宣讲,并与台商会长和理事们互动座谈。市台协会长、理事和在穗台资企业代表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介绍了近年来环境保护立法的总体情况和立法趋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企业筹建阶段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企业投产前应开展配套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企业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环境信用,以及台资企业应关注的法规知识和应遵守的环境法律法规等。而台商会长和理事们也就自己遇到的有关问题纷纷提问,包括企业遇到的环保税的征收、工厂排放因接近居民区而需要搬迁、危废物处置难费用高、煤炭旧锅炉的处理等等。

  台商们的提问都得到一一解答,他们对市台办能够围绕他们关心的问题而专门组织宣讲会议表示满意,并对市台办和环保部门的服务精神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广州市台办经济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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