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葫芦烙画
葫芦文化作为华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葫芦以其美好的寓意及实用价值自古受到人们的喜爱。烙画又名烫画,古称“火针刺绣”,“火笔画”、“烫画”等,是我国一种极其珍贵的稀有画种。历代艺人用摄氏二百度左右的铁扦代笔,利用碳化原理,在竹木、葫芦、宣纸等材料上作画,巧妙自然地把绘画艺术的各种表现技法与烙画艺术融为一体,形成独特的民族艺术风格。
由于自然灾害、战乱等原因,传统烙画技艺几经衰落,直到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才被南阳的一名民间艺人赵星三重新发现,经过他的潜心研究和不断改进工艺,琢磨出一整套成熟的烙画工艺,其烙画作品也逐渐成为贵族之间的馈赠佳品,并作为南阳的贡品进入宫廷,颇受皇族的青睐。后来,赵星三收徒授艺,使烙画艺术不断在中原各地传播,并被发扬光大。
高堡乡葫芦烙画第一代开创人李善奎青年时期就在南阳接触、学习烙画技艺,回乡后,开始在鸟笼、家具、葫芦上烙画,并一代一代传承。第四代传承人李化龙在家传技艺基础上,强化国画山水在烙画方面的转化,潜心研究国画精品,结合现代温控技术不断改进烙画工具。在长期的摸索过程中,发现以中锋行笔的书法比较适合烙铁表现书韵,逐步确立了烙写的书风,提升了烙画的新境界。
葫芦烙画对烙画的工具有严格的标准,一般采用35W、40W、50W的电烙铁,带有调压器。同时,把烙铁头改造成需要的形状,以适合于画点、线、面,就像毛笔一样,便于在葫芦上写、画。高度在5—25厘米之间的葫芦制作挂饰品,烙画内容以传统的吉庆寓意题材为主,如“福在眼前”、“事事如意”、“富贵”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内容,配以中国结、流苏、瓷珠作为装饰;高度在30—55厘米之间的葫芦制作摆饰品,烙画内容取材于历代山水、花鸟名家笔意,配以原作题诗、铃印。
葫芦烙画作为我国传统的吉祥物,富有吉祥的传统寓意,历来受到社会各个阶层的喜爱。2014年9月,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举办的“第四届中华(天津)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暨第十二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评奖活动中,作品《唐人诗意山水烙画葫芦筒》获得银奖。2015年10月,荣获第二届“河南省民间文艺金鼎奖”。第四代传承人李化龙被濮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