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在莞广大台商环保法律意识,积极推动在莞台企主动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引导台商依法依规做好企业环保工作。市环保局、市府台湾事务局于5月31日下午,组织市台协全体理事学习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和宣讲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环保局叶祐平总工程师以及水气科、政策法规科和环保产业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市府台湾事务局胡国勇副局长,市台商协会蔡俊宏会长、王添财监事长等140多名台商参加宣讲会。
会上,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有关负责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及市委、市政府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部署,表示环保问题是企业生存之道、立足之本和发展之基,更是建设美丽东莞、生态东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大事,希望在莞广大台商以高度的主体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做好环保工作。该负责人还重点讲解了环保部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保信用约束管理制度》以及环保监察执法惩戒等政策法规,并就开展VOCs污染深度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燃煤锅炉等设施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等专业性、技术性和业务性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期间,市环保局人员就环保相关问题与参会台商进行了互动交流,逐一回应台商代表提出的进一步简化和压缩审批流程和时间、目前东莞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不足增加企业成本、燃煤锅炉改用汽油、企业新增环保设备可否先生产再验收、环保问题整改缓冲期和企业污水与生活污水处理标准以及加强对企业环保的技术指导等问题。
参会台商都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政策法规宣讲解读,他们受益良多,进一步转变他们重接单生产、轻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环保治理的观念,明确企业主在环保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增强了企业环保治理的紧迫感,下来将主动加强与各镇街环保部门等沟通交流,邀请他们深入企业协助排查存在的环保问题,指导企业切实做好环保方面的工作。(东莞市台办 黄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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