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贺春音、通讯员 胡炜光报道:6日,我市出台《企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凡到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工作且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市工作满一年后,连续三年每人每月可给予1500元、800的元生活补贴。
据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人才支持计划旨在吸引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补贴申请由企业所在地人才超市集中受理,每年6月和12月各受理一次,首次申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我市产业发展紧缺专业博士、硕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据了解,本实施办法所指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是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137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以及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应届国(境)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重点企业主要指注册地在咸宁市范围内、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主办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咸宁市温泉双鹤路18号 电话:0715-8126209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