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省委台办在广州召开全省台办主任工作会议,再次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举措。结合国台办“惠台31条措施”在广东落地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对台工作。
会议指出,不久前在广州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出发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广东工作全局,总结运用“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成果,深入分析广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工作落实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于新时代广东对台工作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省台办系统要积极行动起来,把传达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全省对台工作会议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结合各地对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工作举措,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广东对台工作的新局面。一是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迅速兴起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热潮。二是要深入台商台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的战略部署,努力增强广大台商在粤发展的信心。三是要引导台商把握我省新一轮发展机遇,紧跟省委抓发展工作部署谋划企业新发展。立足各地方区域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引进和发展特色台资产业,推进我省台资产业布局协调发展。继续做深做实“走进自贸区、融入大湾区”“响应一体化、投资东西北”“共筑广东制造、同走一带一路”“台湾好青年、发展到广东”4个主题活动,推动对台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要对标中央对台决策部署和省委全会精神,推动“惠台31条措施”和我省“实体经济10条”“外资10条”落地落实。五是加强各级对台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为新时代广东对台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会议强调,今年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31条措施”),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的题中之义,是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积极回应广大台湾同胞诉求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惠台31条措施”在我省的落地落实工作,省委台办、省发改委正会同有关省直部门,加紧研究制订我省具体的落实措施。各地台办要明确主体责任,抓紧工作进度,聚焦台商台胞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反映集中的问题,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为广大台湾同胞在广东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惠台31条措施”和我省出台的“实体经济10条”“外资10条”,让广大台商台胞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不断坚定扎根广东、做大做强的信心。(省委台办秘书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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