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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粤台48条”台商台胞在粤乐享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18-07-27 08:29:37

  7月2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粤台48条”)从即日起正式实施。部分在粤台商台胞代表及媒体记者等约100多人应邀出席了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陈林佐介绍了“粤台48条”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他说,“粤台48条”是广东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落实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惠及台胞措施”),推进新时代粤台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陈林佐副主任说,“粤台48条”的内容由“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其中,第一部分包括项目支持、扩大准入、技术研发、基建采购及混改、用地保障、拓展市场、农业和金融等7个板块28条措施;第二部分包括职业资格、人才支持、基金及评奖、文化学术民间交流、影视合作及图书进口、就业创业学习生活便利化等6个板块20条措施。

  陈林佐副主任强调“粤台48条”既体现了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实效性、可操作性,具有四个主要特点:

  1.聚焦“同等待遇”。“粤台48条”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广东企业、居民同等待遇。为支持台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广东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与广东企业等各类资本同等条件参与省内各级政府的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等合作建设。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条件适用省土地保障与优惠政策。在个人评奖方面,提出台胞可参评广东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等。

  2.共享“广东红利”。“粤台48条”对标“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两个重要窗口”以及广东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要求,把近年来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系列政策利好和发展机遇率先与台企台胞分享。在支持台企技术研发方面,提出重点支持台资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大台资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等,激励企业创新。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先行先试,提出台湾同胞在我省申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参照港澳居民执行,达135项。

  3.着眼“粤台融合”。“粤台48条”坚定不移扩大深化粤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个方面,促进粤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为促进粤台产业融合发展,提出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台资企业发展。为推动粤台人文融合,提出着重加强文化学术民间交流,促进心灵契合。

  4.回应“台胞诉求”。“粤台48条”坚定不移为台湾同胞谋福祉,努力以最优惠的政策、最便利的措施、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切实回应台企台胞的普遍诉求,让台湾同胞在祖国大家庭中更多获得感。在政府采购方面,提出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可按我省企业同等条件申请纳入广东省创新产品清单,并享受政府采购鼓励措施。为方便台胞来粤就业,提出在政务和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及平台中体现惠台政策措施,台湾同胞可凭台胞证注册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广东就业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才网”,查询适合的岗位招聘服务及相关信息。

  新闻发布会上,省台办负责人还就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粤台48条”引起与会台商台胞的热议,大家纷纷点赞,认为“粤台48条”力度大、范围广,体现了广东为台商台胞办实事、办好事的诚意,并表示希望通过“粤台48条”提供的同等待遇,紧紧抓住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实施等涌现出的更大机遇、更多红利,进一步扎根广东、再创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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