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两岸时评

9月起台胞持《居住证》可享受与身份证无差别体验

发布时间:2018-08-22 11:05:3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侍俊表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公安部副部长侍俊。(图片来源:中国网)

  此次出台的《办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方面,规定了在内地(大陆)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龙明彪表示:

  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台胞证最大的不同,居住证是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身份证件,不能用于出入大陆,而台胞证是出入大陆的唯一证件。居住证采用了居民身份证制作技术标准,采纳了台湾同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的建议,这样就确保了在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用于识读身份证的所有终端和设备都能识读它。简单地讲,居住证用于在大陆证明身份,能实现与身份证在日常使用上的无差别体验,具备了台胞证目前无法实现的许多功能。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龙明彪。(图片来源:中国网)

  该《办法》是针对一些港澳台同胞反映使用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在办理网上购票、自助取票、旅馆住宿、金融业务等不太方便的问题,推出的又一项为港澳台居民谋福利的实实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目的就是要让港澳台居民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确定了一批公安派出所、户证办证大厅作为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的受理点,9月1日前,各市、县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具体公布这些受理点。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点去进行申请,校验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就能领到证件。

  来源:京彩台湾

  

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安徽路6号 电话:022-8360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