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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实施惠台58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8-08-24 09:08:42
  2018年8月21日,重庆市发布实施《关于促进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含58条惠台措施,内容涉及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和台湾同胞在渝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5个方面。

  《若干措施》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进一步深化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逐步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重庆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渝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努力打通惠台政策“最后一公里”。

  概括起来,有以下亮点:

  在经济交流合作方面:支持注册地在重庆的台资企业依法到重庆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为台资企业非公开发行、转让企业股票和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相关活动提供服务。鼓励台资企业向重庆转移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将台资企业纳入《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服务范畴,提供24小时急事急办服务。对台资企业较集中地区定期开展上门走访服务。加强渝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植物新品种权等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及其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在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鼓励台湾同胞结合重庆抗战遗址、大足石刻等优秀文化遗产开展文化交流活动。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支持台湾地区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来重庆设立办事机构和开展活动。支持台湾同胞同等享受重庆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重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台湾同胞在重庆创办各类文化企业,和重庆文化企业同等享受文化产业政策。鼓励两岸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重庆设立两岸合作研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联合培养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

  在台湾同胞在渝学习实习方面:建立渝台人才培训合作机制,鼓励台湾优质职业院校与重庆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联合培养。在渝台湾同胞子女就学与重庆居民子女同等交费并享受中考降分录取政策。

  在台湾同胞在渝就业创业方面:鼓励并协助台湾专业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重庆市重点人才项目。支持台湾学生参加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鼓励支持台湾同胞来重庆投资设置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鼓励台湾青年来重庆创业就业,可申请“青创培训”等帮扶项目,参加青年创新创业赛事。支持台湾青年创办的企业入驻重庆各类青创空间,挂牌重庆青年创新创业板。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在重庆创办养老服务机构。

  在台湾同胞在渝居住生活方面:支持在重庆长期居住的台湾同胞参与重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列席重庆各级政协会议,受邀担任警风监督员,加入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重庆市青年商会、重庆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等社团组织。逐步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重庆享有同等法律效用,并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件信息的系统设备限期进行完善升级。在市台办设立联系窗口,为在重庆的台湾同胞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在定点医院开设紧急救助“绿色通道”。

  据悉,党的十九大以来,重庆发挥渝台特殊历史渊源优势,深耕基层、深耕经贸、深耕人文,渝台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各项交流持续热络,重庆已成为台湾同胞来大陆发展的重要聚集地之一。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批准台资企业1683家,累计合同台资280.94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台资60.53亿美元,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达到205家(新增3家);其中,1—6月全市新增台资项目37个,同比增长15.6%,合同台资3.02亿美元,同比增长57.3%,实际利用台资2.24亿美元,台湾继续成为重庆第五大贸易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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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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