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发仪式在吉州区举行
发布时间:2018-09-18 10:06:15
9月12日上午,吉安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发仪式在吉州公安分局户政大厅举行,市公安机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外侨办、台办负责人和部分港澳台居民代表参加了首发仪式。吉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戴光明向来自台湾地区的居民代表发放了吉安市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首次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据了解,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乘坐国内航班和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9项便利。(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