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交流动态
当前位置 >> 交流动态

改革开放以来晋中民生事业回顾

发布时间:2018-12-18 13:05:42
  生活更有保障了,日子越过越舒心了……如果你细数近年来身边发生的变化,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幸福感、获得感油然而生。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把民生幸福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就业得到保障,各类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改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让百姓无后顾之忧,贴心的养老服务让人们乐享晚年……一项项民生工程就像一双双“幸福之手”,叩开了晋中千家万户的门。

  就业创业“路更宽”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就业和创业,是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直接来源。

  50多岁的李师傅原是市百货公司职工,下岗失业以后,通过“4050”再就业渠道进入市直某单位任保安。李师傅经历过买断身份的改革,也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帮扶就业创业的整个过程。李师傅的经历只是我市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中普普通通的一员。

  1997年以来,晋中地委、行署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就业调控,帮助困难人员就业。近年来,全市进一步加大“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帮扶力度,特别是对1233户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家访、调查摸底,了解群众的就业需求,为他们“私人订制”就业服务,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实现了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消零。

  我市还进一步拓展大学生就业渠道,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聘,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大学生,在公共服务单位顺利上岗。与此同时,我市把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主动前移,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并根据个人相关信息以及就业、培训意愿,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个性服务。

  为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和技能提升工程,把就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推出《晋中市培训就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以精准就业培训、精准就业服务、精准劳务输出“三个精准”的“一条龙”服务,全力推进贫困劳动力就业。2017年,全市共完成各类人才培训61259人次,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3938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创业帮扶水平也与时俱进。从2010年4月,寿阳建起全市第一个创业孵化基地——寿阳家居建材创业孵化基地起,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3个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区。仅2017年就组织完成1万余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在保额3165万元,创业项目库征集230个创业项目,先后为4700余名大学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共499万元。

  2011年到2017年底,我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8.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下。

  社会保障“网更密”

  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迎来14连涨,2018年上涨幅度在5%左右。

  社保是民生之基。1986年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进入转型时期即由国家——单位保障制迈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的标志性年份。1987年我市开始了全民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工作。40年来,我市成功地实施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全市社保制度运行平稳,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发挥补短板、兜底线的作用,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2018年4月,家住左权县66岁村民赵三妮因糖尿病和高血压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为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1000元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给她和家人减轻了不小的负担。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工作,到今年5月底,已有7.5万余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报销医药费1.81亿元,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的问题。

  2017年7月3日,医疗生育保险合并实施以来,山西省第一个生育保险直接结算单从晋中第一人民医院开出,同时开出的还有晋中试点医保生育合并改革后的第一笔生育备案登记,第一笔住院登记。这三个“第一”不仅谱写了山西生育保险历史的崭新篇章,而且也为全国职工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试点工作写下了三个精彩的叹号。

  把医疗成本降到最低,减轻群众负担。2017年6月,我市印发《晋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系统推进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市、县两级医保中心与市域内24家公立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实行医保支付总额预付改革,充分调动本区域内公立医院积极性,把群众医疗成本降到了最低。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17年末,我市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8万人。近5年来,五项社保基金累计支出274.2亿元,为72.1万人(次)足额兑现各项社保待遇,实现了应保尽保。

  救助兜底“暖民心”

  社会救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基础的防线,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1999年,市政府出台《晋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2006年,市政府印发《晋中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2010年,我市建立农村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取消对重点救助对象的病种及起付线的设置。2013年出台《晋中市临时救助实施意见》,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2015年中央吹响脱贫攻坚冲锋号,我市民政部门以兜底线、保基本、助脱贫为重点,按照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原则,充分发挥兜底救助功能,确保兜底政策到村到户,有效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逐年提高。

  完善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不断加快农村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主动发现机制,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切实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6863人,其中分散供养15111人,集中供养1752人,累计发放救助供养金4467.4万元;共有城市特困人员115人,累计发放救助供养金51万元。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51所,床位数4390张。

  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制订印发了《晋中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按照《晋中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实施方案》给予全额资助,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

  全面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按照每年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8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774.55元/人/年,高于现行国家贫困指导线,实现标准上的衔接;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按政策给予低保保障、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实现对象上的衔接。

  如今,我市的社会救助日趋完善成熟,救助兜底工程保障了大量困难群众的生活。

  养老服务“解民忧”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养老压力越来越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迫在眉睫。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以2014年晋中成功申报山西省唯一的国家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锐意改革创新,按照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总思路,完善顶层设计、出台扶持政策、突出规划引领,大力推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截至“十二五”末,我市已有民办养老机构21个,床位4015张,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2.5倍和3.6倍。并涌现出了晋龙泽养老院、太谷县夕阳红疗养院等建筑规模大、设施功能全、品牌影响强的民办养老机构,成为晋中市乃至山西省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龙头。

  近年来,我市对养老产业进行了全面布局,将着重打造“1个养老产业驱动核心,即榆次区,主要发展养老服务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创业孵化,构建多维养老服务集群、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等;1个全链条养老示范点,即太谷县,主要发展养老农业、养老工业、养老服务业;3个特色养老服务集群,分别为介休市+寿阳县的长寿养生养老服务集群,祁县+平遥县+灵石县的旅游文化养老服务集群,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的生态庄园养老服务集群。

  随着我市养老事业的发展,已有越来越多的老人享受到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成果,享受到了温情贴心的服务。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站在新的起点上,晋中将以更大的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主办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2639190 E-mail:jzstgab@126.com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