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对台经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与台湾经济合作,在提升产业合作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聚焦“十强”产业,利用台资数量和质量有新成效。今年,新批台资项目112个,合同台资9.3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7.2亿美元,同比增长1.5%。截至12月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9056个,开业企业5858家,实际使用台资268亿美元。今年以来,对台经济工作聚焦聚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着力推进鲁台“十强”产业领域的精准对接,电子信息、医疗健康、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成为投资合作热点,一批具有行业引领性重点项目已经投产或正在洽谈推进,引进了一批新业态、新技术、大品牌,如:济南市与富士康共同筹建的富杰产业基金项目、台联电集团与济南高新区、山东大学的集成电路人才实训中心项目、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增资打造新型智能化不锈钢4.0生产基地项目、台湾新光集团在青岛西新岸新区的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台玻集团光电玻璃研发合作中心、瑞智(青岛)精密机电有限公司新增产能项目、德州百脑汇资讯广场项目等,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提升了鲁台经济合作水平和质量。
二、落实“同等待遇”,出台山东惠台56条措施。去年2月,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发布“31条措施”后,省台港澳办高度重视“31条措施”在山东的贯彻落实,按照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要制定有干货、可操作、含金量高的具体意见”和“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配套细则,真正让好政策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办事大厅,落实到窗口单位”的指示精神,在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邢善萍、副省长任爱荣的亲自督导下,省台港澳办会同 41个省直部门单位于 7月31日出台了《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56措施”)。“56条措施”其开放力度之大、受益范围之广在山东对台交流历史上均属首次。为促进“56条措施”在山东落地生根, 省台港澳办于11月召开了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进工作会,督促“56条措施”尽快落实落地。目前,省台港澳办正协调相关部门陆续推出实施细则,进行政策解读,持续推进“56条措施”落实落地。潍坊、青岛、滨州也已结合地区特色先后出台具体措施,济南、烟台等市的惠台政策即将出台。
在推进落实措施过程中,台胞认同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如,省台港澳办会同省科技厅建立支持台资企业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机制;各高校积极面向台湾招生,吸引台湾老师来山东高校任教;在我省经营多年的台商刘竹承荣获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省委书记刘家义亲自为他颁发证书;廖庆富、张新政、黄清莲等台胞台商被推荐为各级政协列席委员、工作顾问;游智彬、庄捷升、董森楠等在鲁创业台青代表被评为省青联特邀委员等等。
三、发挥平台载体作用,鲁台经贸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一是成功举办第二十四届鲁台经贸洽谈会,品牌效应更加明显。本届鲁台会以“新时代、新动能、新发展”为主题,举办主题活动、专题活动、展示展览、考察对接四大板块15项活动。中国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工商建研会理事长洪尧昆等台湾政界、商界知名人士,以及20多个台湾重要工商团体、行业协会率团参会,众多台湾中小企业主、台湾传统民间艺术传承人、名优特产经营者等逾千人参会参展。鲁台会期间,共签订对台合作项目31个,总投资额58.3亿美元,合同、协议台资额48.5亿美元。海峡两岸博览会参展企业624家,其中台湾企业202家,10.8万人次到场参观采购洽谈,实现现场交易额5.28亿元,达成意向交易额23.27亿元。二是鲁台农渔业交流合作成果丰硕。为期三年的“千名农业一线骨干”赴台农业交流培训于2018年底结束,截至目前,组织农业、渔业、林业、畜牧业等3009名农渔业一线骨干赴台培训,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我省农科院与台湾中山大学合作研发的农药残留快速筛技术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蓬莱京鲁船业与台湾隆顺等渔业公司合作,多项远洋捕捞渔船关键技术再次突破,实现山东造船业与台湾捕捞业强强联合,为两岸渔业发展开启广阔空间。年内,邀请台湾杰出农民考察团、屏东农业交流团、桃园县农业考察团等多批高端台湾农业考察交流团相继来我省考察、对接合作项目,助力精致农业、休闲农业发展。三是鲁台中小企业领域合作持续推进。5月,省台办会同省中小企业局、台湾中华两岸企业发展联合总会共同举办“ 2018海峡两岸(山东)创富项目博览会暨中小企业展洽谈会”,为促进鲁台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交流合作空间。来自海峡两岸的400多家企业,近千个项目及产品参展,吸引全国各地观众近2万人次,参展会合作意向达3.2亿元。9月,省中小企业家代表32人赴台开展协会、企业间的交流对接,在精密机械、生物制药、人才培训等方面促成一批企业合作新项目。
四、颁布《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依法保障台商合法权益。去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十九大以来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台湾同胞投资促进以及相关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是落实31条的具体举措,使台商在山东投资有全面具体的法律保障,对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推动山东与台湾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省台港澳办继续与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在鲁台资企业、台商及台胞台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五、依托全省重大活动,搭建鲁台交流合作新平台。一是积极邀请台湾知名人士参与2018儒商大会。孔子第七十九代嫡长孙孔垂长、华新丽华集团董事长焦佑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董事长郑逢时等19位台湾知名人士专程参与儒商大会各项活动,鲁台商业领袖、知名学者、企业家等广泛对接,洽谈合作,儒商大会成为鲁台经济文化高层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二是依托文博会挖掘鲁台文化产业潜力。第七届山东省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首次设置台湾主题展区。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等领导参观了台湾主题展区,与参展台商交流。来自岛内15家文创企业携近千件台湾文创知名产品参展,集中展示了两岸交流成果和台湾特色文化,文博会成为鲁台文化产业交流合作的有效载体,吸引了一批台湾文创项目落户山东。
六、营造良好氛围,助力台湾青年来鲁实习就业创业。各地突出政策和服务,因地制宜,陆续出台惠台举措,回应台湾青年诉求,助力创业创新。2018年,全省共吸引187名台湾青年来鲁就业,创业企业26个,创业团队 9个。举办台湾青年“筑梦齐鲁”活动,组织台湾义守大学青年学生30余人来我省创业孵化基地、浪潮集团、山东大学、中医药大学等知名企业和高校开展交流互动和实地参访,营造助力台湾青年施展才华、圆梦齐鲁的浓厚氛围,加深了台湾青年对“两岸一家亲”理念的认知。威海市举办台湾青年实习营活动,18名台湾青年学生在威海进行了为其2个月的企业实习生活,在不同工作岗位上收获满满,7名同学表示愿来威海就业创业。台湾中视“我的奋斗故事”电视系列片专题讲述台湾青年游智彬立足济南创业发展的故事,在台湾青年朋友间广泛传播。周庭安、李美萱等台湾青年通过“海尔特训班”、“鲁台青年交流季”等,接受创业导师辅导,结识大陆合伙人,共同创办公司,走上了在大陆创业的道路。
七、强化管理服务,为广大台胞台商构建优质营商环境。围绕落实落细“31条措施”、“56条措施”、《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优化投资环境和开展鲁台经贸合作等议题,通过召开台协会长座谈会、台商恳谈会、到台资企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台商台企在山东发展的意见建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组织在鲁台商台胞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主动传播者,为增进两岸民众福祉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台协会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措施,支持台协会发展,壮大台协会队伍,增强台协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引导更多台商台企参与到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鲁台经济合作中来。指导济南、青岛、潍坊、日照等市台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支持台协会开展公益事业,鲁台会期间,广大台商台企为潍坊台风暴雨严重灾害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18.05万元。密切关注中美贸易摩擦对在鲁台企的影响,指导各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应对,进行贸易风险防范工作。
来源:山东省台办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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