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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 有了法治保障文明“金牌”更亮

发布时间:2019-03-01 13:04:12

  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后,济南进入“后创城时代”。站在新起点,巩固创建成果,擦亮金字招牌,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就是最可靠、最有保障的长效机制。而《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实施则为这一长效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

  2019年3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通过地方立法,从倡导与鼓励、重点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市民文明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哪些文明行为予以倡导,又对哪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惩治?如何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文明办副主任曹?ァ?

  回应群众呼声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法律保证

  记者:《条例》的出台对我市今后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何深远意义?

  曹?ィ何拿餍形?促进事关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个城市重要的软实力。制定《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呼声,维护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常态化的需要。多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思想和“为民、靠民、不扰民”的创建理念,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文明城市建设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2017年,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济南市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这块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金字招牌。对促进文明行为进行立法,是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持久有效、科学合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对于将文明理念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实现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常态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条例》出台经过了怎样的前期调研和审修?

  曹?ィ?2017年6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拟定了《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起草意见征集工作推进方案。6月底和7月初分别赴青岛、宁波等地进行了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工作专题调研。同时,委托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条例起草工作专家组,具体负责《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2017年7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主持召开了立法起草工作座谈会,就《条例(草案)》的体例结构、基本内容,以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领导机构、牵头单位、执法部门和职责分工,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和意见征询。

  2018年5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立法工作小组先后多次召开立法工作会议,修订完善文本,形成了《条例(草案)》。2018年8月29日,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之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又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条例(草案)》内容在市人大门户网站、《济南日报》全文公布,通过信件、电子邮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并先后组织召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市立法咨询员,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代表、物业单位代表、农民代表,市民巡访团和文明行为志愿者代表等多个方面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并且赴外省市学习立法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民意,吸收借鉴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多次反复修改,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反复研讨论证,形成了草案修改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草案修改稿进行统一审议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2018年12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2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倡导与治理并重地方立法结合实际突出泉城特色

  记者:作为我市首部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综合性、系统化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哪些特点?

  曹?ィ骸短趵?》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求,坚持立法为民、良法善治。文明行为的规范与倡导,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主体职责与实施保障,以及关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既体现了社会共治的现代城市治理理念,也体现了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主体的多元性、内容的广泛性和方式的多样性。

  二是加强了综合性、体系化建设,规范与倡导兼具,鼓励与惩戒并存,在保持结构完整、内容充实、重点突出的同时,更加注重了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政策的有机衔接,更加注重了地方立法对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是密切结合地方实际,充分体现泉城特色。《条例》对市容管理、名泉保护以及公共秩序、公共交通、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文明规范,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突出了我市在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志愿服务,以及文明建设品牌、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工作特色;对我市长期以来的文明积淀、优良传统和道德养成予以固化传承,对我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予以巩固提升;着眼于“后创城时代”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为打造“四个中心”,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

  记者:《条例》在行为倡导与治理方面分别作出了怎样的要求?

  曹?ィ号嘌?文明行为习惯重在养成,正面弘扬尤为重要,法规应当加大对美德善行的褒奖力度,突出倡导鼓励的内容。因此,《条例》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内容,规定了十项文明倡导行为,同时,对慈善公益、志愿服务、自愿助人等道德高尚文明行为进行鼓励支持,大力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价值取向。同时,为体现省会城市整体文明水平,还对设置户外工作者爱心服务点、配备独立母婴室,以及为老人、残疾人、儿童配建更为安全便利的通行、卫生设施等方面作出规定,从细节处照顾特殊群体需求,体现更高层次的文明要求。

  同时,针对生活和公共活动等社会领域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文明现象,《条例》将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关切度较高的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遛犬不牵绳等十三项严重影响我市城市文明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范围,并配套实行联合执法、公开曝光等制度,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赋予市文明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适时对重点治理行为进行调整的权力,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采取有效治理手段,确保持续治理、有效突破。

  广泛宣传积极推进有效保证《条例》贯彻落实

  记者:在《条例》的学习宣传方面,市文明办将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曹?ィ菏埂短趵?》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是《条例》常态落细、长效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市文明办将多形式营造全域学习宣传氛围。市文明办统一印发《条例》单行本免费发放,为各级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供保障。牵头组织编印《〈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民读本》,以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简单明了的形式宣传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在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公园、广场、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发放展示,并结合行业特点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品供群众学习浏览,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尊德守礼、文明守法。

  全市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党员集中学习等各类载体,采取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充分运用各种新媒体手段,扩大《条例》宣传面、覆盖度和知晓率,同时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群众学以致用、规范言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成立由相关专家、执法人员、市民宣讲员组成的学习宣传《条例》宣讲团,深入基层进行宣讲。各职能部门按照《条例》有关任务分工,分别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理解适用及执法程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保障《条例》全面实施。

  记者: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方面,市文明办有哪些具体举措?

  曹?ィ骸短趵?》明确规定,市和区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具体将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发挥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将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等评选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将干部职工遵守《条例》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

  二是强化重大文明主题活动引导。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惠民活动,将《条例》内容融入文化节目展演,渗透群众日常生活。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作用,利用各类校园主题活动,促进广大未成年人从我做起,遵守《条例》,践行文明。

  三是强化不文明行为常态劝导。组织志愿者、“五老”、青年、巾帼等志愿服务力量不定期在商场车站、社区网格、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

  四是强化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对照《条例》要求,敦促公安、城管等部门对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性案件,“以案说法”形成威慑,回应群众期盼。

  同时,《条例》在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加强协调管理、宣传引导的基础上,还明确了教育、公安、民政、城市管理、交通等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为各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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