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台湾同胞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 台湾同胞在山东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转移接续及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等。 咨询服务电话:(0531)81915838
来源:经济处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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