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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湖北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03 15:28:03
  按照《湖北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一发[2017]3号)要求,经过项目单位申报,各地市、州台办、财政部门审核推荐,省台办及专家实地核查及评审,省台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对我省4家涉台园区、14个地市州给予奖励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3日—4月10日,共8天。对公示内容如若持有异议(发现拟支持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或有其他争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台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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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9年全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各市州奖励资金及涉台园区奖励扶持资金分配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2019年全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各市州奖励

  资金及涉台园区奖励扶持资金分配方案

  各市州奖励资金1955万:

  1. 武汉市685万

  2. 黄石市 500万

  3. 黄冈市 440万

  4. 仙桃市 320万

  5. 荆州市 265万

  6. 襄阳市 260万

  7. 宜昌市 205万

  8. 咸宁市 60万

  9. 十堰市 60万

  10. 鄂州市50万

  11. 恩施州 50万

  12. 孝感市45万

  13. 荆门市 30万

  14. 随州市 30万

  涉台园区基础设施奖励扶持资金850万:

  1. 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黄石产业园  300万

  2. 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  300万

  3. 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  250万

  涉台园区引资引智奖励扶持资金195万:

  1.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黄石产业园  70万

  2.襄阳台商工业园  70万

  3.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  55万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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