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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9-07-05 13:29:00

  《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日前出台。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赋予乡镇(街道)更多评价权管理权,其中涉及部门考核评价、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和调整、派驻机构工作经费管理等方面。

  长期以来,“属地管理”作为一种工作方式,在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搞“降格落实”“悬空落实”的问题,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刘书伟介绍,《意见》主要围绕编制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严格依单监管问责、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安全生产、散乱污企业整治、拆违拆临、河道治理等事项,职责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且发生频次较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此,《意见》聚焦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将51项具体事项纳入《指导目录》,列出了县乡两级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各市将根据《指导目录》编制具体事项清单,县(市、区)将按照清单划定的事项内容和职责任务逐项研究确定工作运行流程,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

  为保证清单符合实际、体现时效,《意见》明确在严格清单事项准入程序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职能调整及工作需要等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防止县级职能部门擅自将职责任务交由乡镇(街道)办理,《意见》明确,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确需交由乡镇(街道)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要书面征求乡镇(街道)意见,按程序审核批准后实施。

  为充分发挥清单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意见》提出依单监管问责,将清单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在责任追究时,要落实失职依单追责、尽职依单免责有关规定,为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减负松绑,努力创造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

  我省将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意见》提出,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需县级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乡镇(街道)对无法独立解决的事项,可通过县级“响应”平台向部门“呼叫”,有关部门要快速“响应”,及时与乡镇(街道)联动解决问题。与此同时,为提高乡镇(街道)统筹管理能力,还赋予乡镇(街道)在部门考核评价、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和调整、派驻机构工作经费管理等方面更多更大权限,为其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7月底前,各市参照省里的《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本市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8月底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市级清单划定的职责任务,逐项确定工作运行流程。

  我省将建立“呼叫”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由乡镇(街道)对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至“响应”平台,由县级督查工作机构结合满意度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日常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部门“响应”效果,对不“响应”、迟“响应”或“响应”不作为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来源: http://news.e23.cn/shandong/2019-07-05/2019070500043.htmlhttp://news.e23.cn/shandong/2019-07-05/2019070500043.html" \t "_blank舜网-济南日报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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