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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出台促进日照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3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9-08-05 13:29:56

  为进一步促进日照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在日照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近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日照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日照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措施和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3个部分,共33条措施。

  在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方面,一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鲁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二是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同等适用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真正让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台胞台企。

  在促进日照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方面,一是支持日照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和“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台湾同胞在日照投资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产业领域投资创业,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同等享受在投资、财税、土地、金融及人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二是推动日照与台湾文化教育领域交流,鼓励支持台胞参加医师资格、导游资格等职业资格考试,参评日照市的特聘专家,申报文化基金项目和两岸交流基金项目;三是鼓励台湾青年人才来日照创新创业,可参评劳动模范、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并统筹安排台胞子女就学,给予适当照顾;四是台胞可参加社会社会保险,在日照购买商品房,在购房资格、首付比例、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与日照市职工同等待遇。

  在强化政策落地服务保障方面,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和“三联三送”服务机制,帮助台企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在涉及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矛盾纠纷调过程中,吸收市台企协会参与;三是依法保护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人身财产安全。(日照市委统战部)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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